嬰兒死了去了哪裏

來源:時代範 1.86W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這是很多人關注的一個話題,面對嬰兒還是比較小的狀態給我們留下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在科學中也是很難解析的,下面介紹嬰兒死了去了哪裏。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1

一對夫妻來到北京一家醫院,妻子已經懷孕7個月,在近一個月前開始感冒、發燒,送進私人診所治療 20 天后全身逐漸浮腫,同時胎動也越來越微弱,直至「沒有了動靜」。兩人連夜趕到醫院,醫生檢查後,發現已經沒有了胎動。剖腹產手術後取出一個 8 斤重的男嬰,但嬰兒為青紫色畸形胎兒、全身高度浮腫,已經死亡。

醫生詢問夫妻倆,是否要進行屍檢?如不屍檢,醫院將按常規進行處理。

由於屍檢並不一定能夠找出胎兒的死亡原因,因此夫妻當下選擇「不進行屍檢」。隨後,丈夫準備控告此前為自己妻子進行診療的私人診所非法行醫,這時,警方告訴他,控告需要更加確鑿的證據。就當丈夫回到醫院準備為孩子進行法醫鑑定時,醫生卻告訴了一個讓他怎麼也無法接受的消息:

在這6天不到的時間裏,醫院已經將死胎作為『醫療廢棄物』處理了。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
  

夫妻倆為此將醫院告上法庭。按照當時我國法律規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權利,故死胎不屬於屍體。但其具有物的屬性,死胎應歸分娩出死胎的產婦所有,產婦享有對死胎的合法處分權。

現行法律與行業內的通行規則之間的灰色地帶使得死嬰、死胎的實際處置權歸屬變得模糊。最終,法院判決醫院承擔侵權責任,同時適當減少賠償的撫慰金數額,給付精神撫慰金 2000 元,就其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向夫妻倆賠禮道歉。

我國首例死胎處置權案件最終以各退一步畫下句點。

2010年3月,警方濟寧市郊區的洸府河邊發現了 21 具已經開始腐爛的嬰兒屍體,其中 8 具屍體上還留有腳牌。據濟寧市衞生局 3 月 30 日通報,其中至少有 3 名死嬰曾在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兒科就診。

3 月 30 日,濟寧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嬰兒屍體是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與死嬰家屬達成協議,在私自收取費用後將死嬰遺體偷運至濟寧市郊區的洸府河大橋下丟棄的。

截至濟寧嬰兒事件發生的 2010 年,我國仍未對「死胎及死嬰」的處理方式進行詳細規定,能夠找到的「死胎處理」規定僅存在於 2004 年《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的一角:「醫療廢物焚燒廠接收並處置經分類收集的醫療廢物,手術或屍檢後能辨認的人體組織、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場焚燒處理」。

濟寧嬰兒屍體事件曝光後,衞生部發出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妥善處置。嚴禁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按醫療廢物實施處置。衞生部認為,這一事件,反映醫院相關工作人員漠視生命尊嚴,缺失社會公德。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引以為戒。

然而,衞生部的一紙通知就能改變現實中死嬰的'結局嗎?答案是否定的。

我們來看看為什麼現實社會中會存在如此處理死嬰的現象和原因。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 第2張
  

1、 在許多地方(特別是農村地區),受傳統觀念影響,很少將嬰兒遺體送到殯儀館進行火化,而是找個地方私自掩埋,並且一般不會親自去埋,而是委託別人代為掩埋。

2、 胎兒或嬰兒死亡後,家屬不願意面對死胎,這對他們來説是又一次心理創傷,因此家長往往直接交由醫院處理。一般情況下,醫院將嬰兒屍體交給掃大街的或是後勤工作人員,一個嬰兒屍體給 100 多元就行了。至於埋到哪裏,醫院不干涉。

3、 走正規流程火化死嬰的花費較高,火化掉一個孩子,加上靈車接送、火化費用等,花費在千元左右。對於部分死嬰的家長來説,死嬰的處理儼然成為了一個説不出口的「麻煩」。

對於醫院來説,專門處理死嬰、死胎也是件麻煩事。有關醫院的工作人員曾表示,關於無主嬰兒屍體如何處理,國家一直沒有明文規定,自然也沒有這部分預算。沒有資金,醫院實施起來自然不太積極。有的醫院太平間外包給個人運營,對於承包者來説,走正規流程處理那些死嬰、死胎更是一筆不划算的「生意」。

因此「花點錢找人處理」就成為了部分家長、醫院最經濟實惠的選擇,雙方心照不宣,將祕密掩蓋在最後一塊遮羞布下。

2014 年,衞健委發佈《醫療機構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試行)》,對死胎、死嬰處理的規定,需要區分傳染性疾病與非傳染性疾病的情況。

制度規定,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給產婦及家屬。但這種處理需要徵得產婦及家屬的同意,需要留下簽字的醫療文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沒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和死嬰,我國目前仍沒有具體的處理流程規範。衞健委發佈的這份管理制度中也僅提到「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並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

目前我國的死嬰數量已經大大減少,但關於這一方面的制度仍未引起國家和民眾足夠的重視,特別是涉及到倫理道德以及感情這一塊,是冰冷的法律制度無法完全覆蓋的。人,是社會的主體,即使是已經失去了生命的嬰兒,也該得到對生命的尊重。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2

近些年隨着戀愛自在的趨勢翻開,人流的數字也在不斷上升,更有“情人節後”和“大學聯考結束”兩個小頂峯。許多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在懵懂的年紀就偷吃禁果而意外懷孕,她們仗着年青身體素質好悄悄做了人流,自己還是繼續生活,但是沒有人想那些被流掉的小生命是如何處理的。

一、正規處理如果是在正規醫院做的人流手術,那麼被人工流掉的胎兒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1、屍身被燃燒如果有人去世,咱們會挑選“火化”的處理方式,保存逝者骨灰,這也是對已故的人的尊重。相同,有些因殘疾或患病而流掉的胎兒屍身也會被燃燒處置,算是對生命的尊重。

2、被視為“醫療廢物”一致處理有些被打掉的胎兒還沒有四肢,只是小小的.紅紅的肉團,關於這樣的“胎兒屍身”會被醫院視為醫療廢物,和其他醫療廢物分類後進行一致的處理。

嬰兒死了去了哪裏 第3張
  

二、非正規處理正規醫院的處理辦法都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女生為了掩人耳目都會挑選小診所進行手術。小説《哀痛逆流成河》中,易遙就去了小診所買了藥物挑選流產。

事實上這樣的小診所是沒有手術的條件的,關於流掉的胎兒屍身也會被當成廢物相同扔掉,毫無尊嚴和憐憫。有些人流產是由於胎兒發育呈現了問題,被現實所迫,沒辦法才結束妊娠,這樣的人咱們大可不必見怪,但是更多流產的人根本沒有對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更有年青的女孩們認為人流只不過是做一個小手術,睡醒了就好了,由於不知道損害,所以才變得無所畏懼乃至肆無忌憚。人流的損害儘管人流也是一種手術,但是這種手術的實質是創傷性手術,無法防止會呈現意外乃至後遺症,乃至會影響女人的生育情況,構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

有研討表明,人流次數越多,對女人身體構成的損傷越大,屢次人流可引發多種併發症導致女人不孕不育乃至失掉生命。1.簡單構成自然流產屢次流產對女人身體本身會有很大的損傷,影響女人生殖器官的功用,懷孕早、中期自然流產的危險也更大。

2.易引發宮外孕人流後護理不妥,女人很簡單感染炎症,這會影響子宮的正常功用,然後影響受精卵的正常發育和運轉,更簡單引發宮外孕。3.心理問題也不容忽視許多少女在會奧運後都非常懊悔,而人流手術就像一張“壞孩子”的標籤永久跟着她們,有許多年青女孩在停止妊娠後都呈現過嚴重、抑鬱等心理問題。

生命是有靈性的,即便那些還沒來得及出世的胎兒他們也是生命,所以希望每一個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更重視對未成年的孩子的性教育,不要讓無辜的小生命為咱們的過錯和激動買單。今天互動: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對少男少女進行性教育?歡迎談論區留言互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