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小樣”的便宜佔不得

來源:時代範 1.41W

一些女士抵制不住化粧品“小樣”(2~30毫升的試用裝)的誘惑,常常願意嘗試。北大人民醫院皮膚科主任張建中教授提醒,臉上的便宜佔不得,千萬別把自己的臉當成各種化粧品的“試驗田”。

化粧品“小樣”的便宜佔不得

張建中説,選擇化粧品最重要的`是適合自己皮膚的類型和部位,如果是油性皮膚,就適宜於用水性或霜性的化粧品;如果是乾性皮膚,則要選擇油脂多一些的乳膏。抹在臉上的東西如果更換得太勤,肌膚總處在不停地適應之中,時間一長,最耐“折磨”的皮膚也不可避免地變敏感了。

此外,皮膚表皮的更替週期約為4周左右,任何產品都至少需要使用一段時間以後才能顯現出效果,例如,有美白效果的護膚品要堅持用上3個月才能起效,抗皺產品則需要1年以上起效。而各處揀來的“小樣”有可能這次是專門保濕的,下次是抗衰老的,再下次又變成了美白的,不良後果可想而知。

那麼,如何正確使用小樣呢?張建中教授説,皮膚狀況較好的人可以偶爾使用小樣,如30毫升的乳液、15毫升的面霜、5毫升的眼霜,基本都能持續使用兩個月左右,這期間可以仔細觀察皮膚的改變,確定這些產品是否真正適合自己。如果適合,買正品好好堅持使用一兩年,這樣才會對皮膚產生真正的改善;否則只用兩個月就膩了,再換別的,對皮膚沒什麼好處。應該在感到不合適的時候,把小樣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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