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來源:時代範 2.88W

近日,公安部啟動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今後全國獎統一選號和號牌生產系統。此次改革將更加利於對機動號牌的監管,希望通過此次改革能夠加大廣大車主的滿意度,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此次改革,公安部堅持問題導向,以羣眾新需求作為改進工作的發力點,將號牌管理改革納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的重點任務。去年以來,組織開展了深入調研,通過網上徵求意見、專題座談等方式廣泛聽取基層、專家和羣眾意見,並在上海、南京、無錫、濟南、深圳5個城市試點啟用新能源汽車號牌,同步在7個城市試點應用了統一的選號系統,在此基礎上研究形成了加強號牌管理意見。號牌管理改革主要從統一號牌發放、規範生產管理、服務便利羣眾、嚴密監管制度4個方面提出系列改革新舉措,以統一系統保障公開公平公正,以健全制度促進嚴格廉潔規範,以試點先行保證改革穩妥推進。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機動車號牌管理

號牌發放啟用統一系統

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號牌發放不規範的問題,公安部要求推廣應用統一的號牌選號系統,實現號牌發放“三個統一”,堵塞管理漏洞,保證號牌發放公開、公平、公正。統一號牌號碼發放,號碼資源全部通過計算機系統公開向社會發放,號牌發放方式全國統一。統一號池維護管理,設立統一的號碼號池,號池號碼全部由計算機隨機投放、自動增補。統一號碼資源監管,號牌號碼資源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備案監管,健全監管制度機制。

按照公安部統一安排,從今年6月20日開始,全國將分3批推廣應用統一的選號系統,第一批推廣單位有河北、吉林、江蘇、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8個省(區、市)以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漢、宜昌、四川綿陽、雲南昆明、陝西渭南、新疆巴音郭楞8個市(州)。下一步,公安部將加快應用進度,抓緊完成全國推廣應用工作。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第2張

機動車號牌管理系

號牌全部簽註唯一序列標識

為規範號牌生產製作管理,2016年2月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推廣應用統一的號牌生產管理系統。此次號牌管理改革進一步明確,要求全面應用號牌生產管理系統,與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聯網對接,實現號牌生產全過程留痕,運用現代科技提升監管能力和治理水平。規範過程性監管,實時記錄監控號牌製作流程,實現異常數據自動預警,號牌生產全過程監管。規範唯一性監管,全部通過信息系統下達號牌製作任務,實現機動車登記和號牌製作一一對應。規範溯源性監管,號牌簽註唯一的生產序列標識,實現號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處和打擊假牌假證信息化、精準化能力。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第3張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推出網上選號 “20~50選1”

此次號牌管理改革推出一系列新的服務羣眾舉措,優化號牌管理服務,滿足羣眾新需求。號牌公示陽光透明,所有號牌資源全部向社會公示,實現公開、透明。網上選號更加便捷,全面推行互聯網預選號牌號碼,羣眾可以通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或者手機APP“交管12123”選取號牌號碼。擴大了選號範圍,提供隨機選號和自編自選兩種選號方式,車主可根據自身喜好自願選擇選號方式;隨機選號由“10選1”擴大為“20選1”,號牌號碼資源寬裕的地方可以擴大為“30~50選1”,更好保障羣眾選擇權。購買二手車也可保留原車號牌,舊車轉讓或報廢后,原車主再行購買新車或者二手車均可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更好促進二手車交易發展。原車主在一年內沒有申請使用的,該號牌將重新進入選號池,向社會公開發放。放寬使用原車號牌時限,將使用原機動車超過三年可以保留該車號牌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上述服務措施將從今年6月20日起實施。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第4張

機動車號牌

公安部要求各地嚴密監管制度,建立舉報平台,暢通監督渠道,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另外據介紹,新能源汽車號牌在5個城市試點以來,已發放號牌5.6萬副,有力促進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受到社會各界普遍歡迎,同時為普通汽車號牌式樣改革積累了經驗。下一步,公安部將進一步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號牌試點範圍。

機動車牌管理改革 全國統一系統發放號牌 第5張

車輛

隨着我國機動車數量的不斷增多,機動車牌管理制度需要不斷完善,才能更利於廣大車主的體驗,此外也便於警方對車輛進行監管。目前新的機動車改革制度正在推行之中,希望這次改革能有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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