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主唱Faye退團爆內幕 控恩師陳建寧偽造文件反目

來源:時代範 2.46W

樂隊FIR飛兒樂團出道16年,由主音Faye(詹雯婷)、結他手阿沁及鍵盤手陳建寧3人組成,2004年發行首張專輯《FIR飛兒樂團》,主打歌是台灣偶像劇《鬥魚》片尾曲《Lydia》,在華語曲中一舉成名。Faye同年更於獲得金曲獎的最佳演出新人獎,聲勢凌厲,她曾和結他手阿沁交往,但最後分手收場。

Faye有所成就全賴恩師陳建寧,當年她還在修讀大學時參加音樂比賽被陳建寧發掘加盟組團,可惜經歷多年風雨,還是反面收場,早前雙方為合約及涉偽籤文件反目,互相對簿公堂,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日將涉案人通通不起訴。

FIR主唱Faye退團爆內幕 控恩師陳建寧偽造文件反目

2015年時FIR飛兒樂團宣佈加盟華研唱片,但兩年沒有再出碟,曾經爆出團長陳建寧疑似私吞簽約金,讓Faye覺得不受尊重拒絕錄音,事後陳建寧在網上否認澄清。至2018年Faye突然宣佈退團,加盟另一公司亞洲音樂發展,其時昔日戰友陳建寧和阿沁還特別送上花籃祝賀。

之後就爆出Faye與樂團加盟華研音樂後,一份合約上有關她的履約保證書涉偽籤,她表明沒有簽約,也沒有授權給代理人,但文件上卻有她的簽名,認為有人偽造文件,因此對恩師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及總經理何燕玲,提出偽造文書起訴。陳建寧得知後,表示當初Faye是授權他處理,而且是Faye自己親筆簽名,為何提出起訴,認為Faye已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罪,逐對她提告,自此師徒反目。

據瞭解Faye出庭時堅稱自己只在授權陳建寧談合約的契約書上簽名,並沒有在與華研簽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指控遭偽籤,但因筆跡經刑事局鑑定,與Faye的筆跡吻合,檢察官因此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罪。至於Faye遭反控誣告,檢察官考量陳建寧曾和Faye的經理人表示:我不怪她,她總是忘東忘西,證明Faye可能簽了保證書又忘記了,因此Faye也並非故意誣衊陳建寧,也不構成誣告和妨害名譽,全部不作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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