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 陳為民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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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 陳為民前女友

陳為民是台灣著名的喜劇演員和節目主持人

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陳為民是台灣著名的喜劇演員和節目主持人,他有一個桶狀的下巴,它竟然成了他的標誌。除了主持《綜藝大哥哥》,寫了10本最暢銷的鬼故事,此外,他還參與了電影和電視的製作,代表作品有《人不是我殺的》、《頑皮炸彈》、《命中註定我愛你》、《娛樂沒有圈》等。2005年九月由湖北電視台演出的《超級星秀場》中,陳為民被邀請擔任嘉賓主持。他的父親是一個大陸的老兵,土生土長的枝江湖南軍1477梯隊,中華民國陸軍獨立第六十二旅空降特種部隊老兵。

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 陳為民前女友 第2張

陳為民在2008年06月因與前女友發生法律糾紛,由事後控制的行動被判入獄4個月。2008日下午16時,因誣告前女友被判4個月監禁的台灣藝人陳為民,記者在現場等候採訪,但陳為民並沒有停止,一個記者問説便攜式袋放置於佛經“只有簡短的回答,然後法警引導到拘留室,晚6分鐘40被押送到士林看守監獄,在看守所檢查,一個總的佛經數量有6本,是唐朝的詩與書。陳為民和前女友侯如後。

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 陳為民前女友 第3張

陳為民對前女友不滿

由於兩人交流理財期限不明確,陳為民對前女友不滿“侯如的同意批准不批准,偽造的信用卡和現金預付二十四萬餘元(新台幣,下同)”事實互相起訴,就檢察官不起訴處罰決定後,被侯如反控誣告。其中,渣打銀行信用卡是因為與他聯繫不上,他回來後,再次申請才通過。法官裁定,如果侯如在申請時冒用陳為民先生的名義,當她收到銀行核實電話,為什麼要説陳在內地拍攝無法聯繫,只讓有人假裝是你可以回覆,並將銀行匯票發送給陳先生。

陳為民個人資料簡介 陳為民前女友 第4張

在2008年2月陳為民被指控有罪判決後,陳某沒有上訴。陳為民堅持認為分手後才知道侯女士代表自己辦卡,並沒有虛假,但銀行承辦方作證稱已與陳為民核實電話聯繫。2008年10月17日,陳為民被釋放出獄,其中包括藝術家榮祥和他的妻子和其他朋友見面。所方表示,陳為民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陳為民在大陸尋發展,努力了半年終於接演湖南電視偶像劇“娛樂沒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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