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來源:時代範 9.94K

今天,於正在微博上怒斥造謠説了什麼?誰造謠了什麼事情呢?於正可以説是娛樂圈裏玻璃心和狗血編輯的典型代表,近日於正又衝冠一怒為紅顏,原來是因為網友對旗下藝人白鹿的謠言,讓我一起來看看事實的真相

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於正怒斥造謠説了什麼?

日前於正連發四條微博怒斥網友造謠誹謗。於正稱一般造謠擴散的人都會遭到報應,過不好這一生,“永無翻身之日”。他表示,自己以前雖然脾氣不好但總是與人為善,且一般網絡暴力都是一羣“沒有分辨能力的中國小生”,懶得去跟他們計較,但現在開始將採取法律手段,見一個告一個,絕不姑息:“我倒要看看有誰願意揹負着誹謗罪過這一生!”

於正:造謠,本身是口業的一種,世人愚昧,以為可以憑此傷害到別人,其實最終傷害的不過是自己。一般造謠擴散的人都過不好這一生,詛咒別人的過程其實是詛咒自己。年輕的小朋友或許懵懂無知,不知道自己擴散謠言帶來的傷害最終會反噬自己,總覺得與己無關,反正大家都在説,無所謂。但是時間久了之後再回過頭去看,報應這二個字從來沒繞過任何人,藝人要火都要經過謠言、誹謗、詆譭,然後浴火重生,這過程我已經歷無數次,世人無非就是“説人”與“被説”,我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我會靠努力和作品證明自己,至於造謠和擴散的人,一定會活在一事無成,事業失敗,感情失敗的陰影裏,永無翻身之日。

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第2張

於正:我活了半輩子,經歷過很多事,雖然脾氣不好,但總是與人為善,一般網絡暴力,我都覺得是一羣沒有分辨能力的中國小生,懶得計較,最多也就自己在微博上對罵幾句或者分辨幾句,久而久之,就積攢了很多的黑,後來才發現很多影視公司都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處理這樣的事。嚴懲一二個之後,謠言、詆譭和誹謗就消停很多。去年公司也開始拿法律的武器捍衞自己,但目前因為我的仁慈,起訴之後態度好的都道歉完事兒了。現在我覺得我錯了,之後凡是沒有根據亂噴的人,我看到一個告一個,絕不姑息,我不會再在網上跟你們計較,讓法律説話吧,別覺得@歡娛影視 的人好欺負,走着瞧!

於正:剛剛已經致電律師,凡是對我公司藝人造謠、詆譭、誹謗的微博,我堅決告到底,我會抓一二個現行來做標杆,我倒要看看有誰願意揹負着誹謗罪過這一生!

於正:希望圖一時嘴爽的人引以為戒!

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第3張

網絡造謠根據具體情節涉嫌構成構成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將面臨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其實明星告網友的事情是非常常見的事情,明星也是人,也依法享有公民的權利,當自己的聲譽受到侵犯,也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不受到侵犯!對惡意造謠的微博號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互聯網時代,謠言四起,娛樂圈很多明星都不幸中槍,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告網友是情有可原的!

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第4張

網絡造謠罪:

網絡造謠罪就是刑法上的誹謗罪,與傳統的誹謗罪主體一樣,凡是具備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客觀要件: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於正微博怒斥造謠 誰造謠了什麼 第5張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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