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到底有多少幸福可言

來源:時代範 2.48W

大概率不會幸福,彼此瞭解太少,而婚姻讓兩個人長期生活在一起,難免有摩擦,不愉快多,自然就不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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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如快餐

物質條件的豐富,使作為新新人類的我們,壓根就不知道計劃經濟時代父輩們生活的艱辛。物質的豐富,也使我們遠離了過去那種夫妻關係終其一生的感情配給制。婚姻手續的簡化,也給我們提供了更加輕鬆出入圍城的便利。

結了離,離了又結,不就像是在感覺有點飢餓的夜晚,前腳踏進七十一買了只熱狗,覺得不對胃口,後腳又跑進快客去買另一個漢堡換換口味一樣嗎?。要是還感覺不爽,接下來還有大把好吃的等着自己,不愁找不到更好的。

嗜好閃婚的朋友,在你的心目中,婚姻,莫非就是這麼個在便利超市裏可以挑挑揀揀的商品?那麼感情呢,感情成分是不是就可以忽略不計了呢?不,計還是要計的,只不過有些朋友不稱之為感情成分,而是換之以經濟學中的規範稱謂感情成本。

既然被稱為成本,也就是可以用錢來評估的了。吃一隻熱狗,嚼一個漢堡,之後總得要用紙巾來擦擦嘴(注:當然,在能省事就省事的現今,老土的手帕跟老派愛情一樣,也早被新時代的一次性紙巾所取代了),那麼,那種被用過即丟的紙巾的價值,也就是等同於在吃過一次愛情便當後,為之付出的感情成本了。

這個剝去脈脈温情面紗的比喻,是我領教了學姐Linda兩次浪漫閃婚後獲得的靈感。就因為在酒吧裏跟素不相識的阿海,跳了一段酣暢淋漓的熱舞,有了一次眼神相對的碰撞,兩個半月後,兩人就去領了證。還沒等辦過喜宴,Linda就已經開始覺得生活中的阿海沒勁了。她數落阿海除了舞技熱辣點、眼神迷人點外,再沒有什麼可稀罕的`。

還不到4個月,Linda又同網上認識的我是狼相愛了。其結果是手續的進一步簡化,前腳與阿海去民政局辦離婚,後腳就跟我是狼辦了新證。不過,幾個月後,Linda又覺得我是狼不像在網上那樣始終野性勃發,激情四射。想到漫漫無邊的粗茶淡飯生活,以及苦海無涯的柴米油鹽未來,Linda又打算回頭,去搜尋新的彼岸了。

親愛的Linda們啊,錢可以用完了再掙,掙到了再到超市裏去買便當快餐。但你的青春和感情卻不可能永遠不折舊、不磨損。真到了那一天,你會不會窮困潦倒,而被孤獨地流放到婚姻城堡外的荒原上呢?

不要和愛擦身而過

前個月東視新聞播放了一對新人僅認識13小時就喜結連理的新聞。新郎説:我的婚姻並非一時衝動與激情。新娘回答説:如果我沒把握,不會這麼做。但來賓們對閃電結婚還是持懷疑的態度 畢竟瞭解一個人需要時間。

與爺爺奶奶一輩婚姻相比,現代人對婚姻似乎帶有懼怕感。在過去,婚姻是如此簡單,只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户對,當事男女也只有在新婚之夜才能見面,即可攜手一生。這可比閃婚一族還快喔!我外公外婆就是這樣一對。

曾問過外婆,在結婚前沒見過外公心裏放心嗎?外婆答得也乾脆:那時都這樣,何況你外公也不錯。以前媒婆和父母都説好,就由不得你不嫁了。

倒也是,以前連沒見過面都能結婚,為何現在閃電結婚就不行呢?是現代人變得謹慎?是現代人不信任對方?還是現代人害怕婚姻失敗?

還記得你喜歡櫥窗裏一件心愛的衣服,卻嫌它太貴而離去的情景嗎?當你覺得你做夢都夢到這件衣服,並去商店購買時,營業員卻告訴你已賣完了,你當時是多麼的遺憾啊?雖然愛人和衣服不能等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勇敢者的遊戲

在婚姻的天平上,如果一端放置感情,一端放置時間,為了確保感情的質量,人們通常會增加時間的籌碼。然而眼下如流感般在都市蔓延的閃婚現象,卻領風氣之先地打破了這種平衡:一邊是感情急劇上翹,一邊是時間極度下壓,婚姻的天平顫顫悠悠,當事人依然大紅燈籠高高掛,真可謂是勇敢者的遊戲。

霎間激情碰撞的電石火光,片刻的兩情相悦海誓山盟,這一切,是否真的就足以照亮通往婚姻殿堂的大道?那麼多跋涉在愛情征途上的人,在當初煙花絢爛綻放時,何以仍不收手而選擇繼續去考驗彼此?在一時之快和一世之福中,閃婚的灑脱真的能抵擋住風雨的侵襲?

作為勇敢者的遊戲,閃婚族必須要有大智慧:首先要有一眼窺其全貌的功力,日久見人心是來不及了,三五招內就要徹底破解對手,否則你真的敢託付出去嗎?

其次要有百鍊成鋼的素質,婚前所遮掩的,婚後肯定會有機會暴露出來,後悔藥是沒用了,該扛的就扛着吧;最後,還要能輸得起,如果不幸成了閃婚的犧牲品,就要有足夠的資本給自己埋單。所以説閃婚雖好,但也不是誰都玩得起的。

而且,勇敢者需要知曉的是,閃婚再閃,它也是正式的婚姻,是婚姻就要直面責任,遵守規則。閃婚不是一夜情,一夜情是路邊的野草,而閃婚卻是要登堂入室的家花。所以,閃婚不能始亂終棄,也不能褻瀆成露水夫妻。

閃婚就閃婚吧,既然大家都這麼忙,雙方又都擺出了認準南牆不調頭的架勢。不過還是對 勇敢者們心生好奇:難道他們真的就日理萬機到連一場像模像樣的戀愛都要縮水?或者説世事看淡的他們真的把婚姻等同於存乎一念間的遊戲?Love is blind(愛情是盲目的),也許只能用這句話來作解釋了。

想提醒一句的是,西方還有句格言Hot love is soon cold(過熱的愛情冷得快)。所以,在婚姻這盤沒有回頭路的棋局上,最好還是先掂量掂量,謹步慎行,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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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閃而過

一提到用閃字進行組詞,閃電,閃客,閃存這些與快相關聯的詞語就一下子湧進了腦海。而去網上一搜,名氣如李湘者僅僅用了一個月零三天就與鑽石王老五李厚霖從相識到訂婚;普通如你我者相識僅僅13個小時就登記結婚的新聞,牢牢地將 閃婚一詞的點擊頻率鎖定在榜首。

都以為閃婚一族是速食愛情時代的產物,以為那是前衞、開放的代名詞。其實細究起來,閃婚古已有之。無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還是先結婚,後戀愛的無奈婚姻,不都可以閃婚一言以蔽之嗎?

相識,相知,相戀,結合,這是一場甜蜜的馬拉松,於是有人開始提議:何不將漫漫征程濃縮成50米衝刺呢?可過程往往要比結果重要得多。或許,你只是劃過我天空的一顆流星,雖然美,但墜落卻沒有痕跡,匆匆忙忙中,我只能用一紙婚書牽絆住那顆並不能確定是否真正屬於我的心,用一枚婚戒套牢沉重的責任二字。

那為什麼不選擇給自己多一些時間考慮一下呢?考慮一下小小的屋檐能否承載兩個獨立個體磨合過程中的狂風驟雨呢?

想起《101次求婚》中金泰的宣言--加上你的愛一起好好地愛她一輩子,心裏依然會盪漾起暖暖的感動。依然期盼着攜手走過的日子裏,有人陪我去看細水長流。我渴望一見鍾情的浪漫,接受風靡而又時髦的speed dating,但對閃婚依然堅定地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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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閃婚幸福機率多大

要看人吧,婚姻幸福不幸福,主要取決於兩人是否足夠愛對方,足夠包容對方,跟是不是閃婚,其實聯繫不大。

有的人閃婚之後,並不幸福,比如亦舒,為了自己的愛人,她一往無前,不顧所有人的反對,接連兩次閃婚,可結果都以失敗結束。

可第三次的閃婚卻是幸福的。因為經歷過兩次激烈偏執的婚姻後,她的心態平和許多,甚至不顧高齡危險,人工受孕生下女兒。她不惜當起家庭主婦,為他們操勞着。

同樣的亦舒,可時間段是不一樣的。二十歲的亦舒對待感情,對待婚姻,熾熱瘋狂,讓男人有些吃不消,連她的二哥都曾説過:“亦舒的脾氣不好,男人受不了,乃人之常情。”

可見,幸福婚姻的根本不在於是否是閃婚,而在於自己對待感情的心態。

閃婚到底有多少幸福可言 第2張
  

女人閃婚都是什麼原因

1、雙方的父母逼婚,完成孝心

到了成年,父母關心子女的不再是學業,也不是事業,而是是否有一個幸福的婚姻。父母為了兒女的幸福,可算是操碎了心。三天兩頭就是介紹相親,反正從到了能夠出嫁的年齡,婚姻大事就成了他們的日常,擔心自己的女兒嫁不出去。有些女人,煩夠了父母。

只有選擇妥協,遇到一些覺得認為可以的,就玩氣把自己嫁了,完成了父母的心願。可這段婚姻並不是她期望的,所以離婚是遲早的事。

2、經歷過失敗婚姻,尋找慰藉

有些女人一旦離了婚,就會選擇閃婚。不是她們對待情感的輕浮,而是她們真的太依賴感情了,尋找一份新的感情,慰藉自己受傷的心。因為與前任失敗的情感之路,讓她苦苦支撐了太久,離婚後如果另一個男人對她的好超越了前任,女人便會認為這是男人對自己的愛。此時男人再有所表示,她會毫不猶豫的投入到這份愛情中,甚至願意閃婚,就是不願錯過這段情感的慰藉。

3、情感得到滿足,幸福的錯覺

現在很女人選擇閃婚,就是她們對情感的認識不足,認為男人對自己這麼好,就一定永遠對自己這麼好,幸福感爆棚,唯一能夠報答男人的或許就是嫁給他了,於是閃婚成了理所當然。因為彼此相處的時間不夠,瞭解的只是彼此最佳的狀態,等婚後激情散去,對方的'缺點一一暴露,才知道這一切只是錯覺。有閃婚,也就有了閃離。

4、奉子成婚,為孩子找個父親

有些女人閃婚就是迫不得已,在自己享受十月懷胎的幸福喜悦中,期待步入婚姻的殿堂時。孩子的父親卻悄然離去,面對這樣的打擊,孩子又即將出世,她真的不願意做一個未婚媽媽,會被人恥笑的。於是她會找一個願意接納她和孩子的“接盤俠”,當然這樣的男人肯定不是完美的,不是二婚,就是家庭不怎樣,對於她而言,為了孩子找個父親已經夠了,未來的事情從未去考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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