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來源:時代範 1.59W

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遲於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三年以上結婚者,即為晚婚晚婚。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現如今的社會越來越提倡晚婚晚育,鼓勵大家優生優育。國家相關部門也出了一系列有關於晚生晚育的條例。其中最具保障作用的自然是晚生晚育的產假規定。瞭解晚婚晚育產假具體天數,產假能夠提前或者延遲嗎等相關信息。

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現如今在社會主流的倡導下,已經越來越被廣大人們所這接受。一般規定的產假是98天,具體情況還要根據每個人的生育年齡和生育狀況來決定,例如難產、多胞胎生育等。但是過長時間的晚婚晚育則會導致生產的危險。因此,對於晚婚晚育來説,相關政策也有一定的側重。那麼晚婚晚育的產假究竟有多少天呢?

在2012年4月18日,我國正式通過並實施的新產假標準《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這個文件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產假。另外特別規定晚婚晚育人士還將多延長30天的假期。因此,晚婚晚育至少有128天的假期。所以晚育人士可以安心生產,安心養胎,安心坐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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