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和20歲的愛情,到底是真愛還是戀童?

來源:時代範 1.24W

八十年代末期的巴基斯坦,20歲的褐色皮膚、佝僂駝背的哈里里在市集上遇到了一隻不到1.2米高的小女孩,那是一個才8歲的孩子。哈里里深深地愛上了這個姑娘,結果娶了她,並且贏得了眾人的喝彩。但是隨之而來的卻是法律的糾葛,哈里里因為涉嫌戀童罪被捕併入獄。這樣一個越軌的行為,真的可以稱之為愛情嗎?

8歲和20歲的愛情,到底是真愛還是戀童?

8歲和20歲的愛情,他把媳婦養

有人説,哈里里的案子是司法機構對託詞的判決。但是站在現代的法制角度來看,這樣一個戀童行為是嚴重違法的。從小龍女和楊過的“金屋藏嬌”,到《花樣少年少女》中的“朵顏”,再到國外各路“小仙女”,戀童癖情節被用於吸睛的場合不勝枚舉。但是這樣戀童的鬧劇不僅僅是影視圈的作品,一些犯罪史上的變態者多次被曝光,以歪曲的心理慾望和特殊的嗜好,對無辜的兒童進行性侵,肆無忌憚。這樣的行為,遠離了真正的愛情。

8歲和20歲的愛情,到底是真愛還是戀童? 第2張

8歲和20歲的愛情,他把媳婦養

在戀童罪和人靈粹主義的實質之間,我們需要做出區分。刻意引導未成年人,企圖得到滿足的戀童者必須要判刑,對這樣的行為零容忍。但是市場和媒體並不能因為這樣的違法行為,就否定真正的愛情。年齡有時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常常感歎歲月靜好,青葱歲月就是對無暇的歲月的追憶。儘管我們拒絕了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哲學,我們依然堅信,寬容、包容和善意是馴服兒童和勸導敵人最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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