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各種皮膚病

來源:時代範 1.83W

蕁麻疹、接觸性皮炎、膿皰疹等等。

兒童各種皮膚病1

兒童皮膚病的辨別怎麼來看

1、麻疹,發病開始有發燒、咳嗽、流鼻涕、流淚等與感冒相似症狀。發熱第2、3天時,在孩子口腔頰粘膜上見到發紅充血的粘膜上有許多小白色點狀粘膜疹,稱麻疹粘膜斑。這是辨別麻疹最早、最可靠的依據。

2、風疹,風疹開始發熱約1天就出現皮疹。皮疹為粉紅色小斑丘疹,散在於軀幹而四肢稍少。孩子一般情況較好,除發熱外,有流涕、輕微咳嗽,但全身無中毒症狀,2、3天后皮疹消退,無脱屑,無色素沉着。

兒童各種皮膚病
  

兒童皮膚病怎麼治療

1、皮膚病治療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藥,如果外用藥選擇或使用不當,往往無效,甚至使病情加重。皮膚病外用藥選擇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相同的`藥物有不同的劑型,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適應證。

2、故應根據不同病期的臨牀症狀和皮損特點,正確選用不同劑型的外用藥。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散熱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

兒童得了皮膚病其實是很麻煩的,因為她們還小不懂的控制自己,皮膚病一發作肯定會很癢,大人的話知道抓破了不好,孩子可不會聽,她們只知道難受,必須要解決。總是要父母在身邊監督着,以防他們不小心抓破了,到時候給身體留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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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種皮膚病的治療方法

1、散寒法

温經散寒法:適用於感受外界寒邪、經絡血脈凝滯不通所致的皮膚病,如有急性皮膚血液循環障礙的皮膚病(凍瘡等)。可用當歸四逆湯加減(當歸、桂枝、白芍、木通、大棗各10克,細辛、灸甘草各3克)煎服。

助陽散寒法:適用於機體陽氣不足、臟腑機能減退、經絡血脈凝滯不通所致的皮膚病(如硬皮病等)。可用陽和湯加減(熟地30克,白芥子6克,麻黃、灸甘草、肉桂各3克,炮姜炭1.5克,鹿角膠熔化9克)煎服。

2、瀉火法

解毒瀉火法:適用於感受火熱毒邪所致的皮膚病,如急性化膿性皮膚病(全身症狀較重的'膿皰瘡、癤腫等)。可用如五味消毒飲(銀花30克,野菊、公英、地丁各15克,青天葵10克)煎服。

涼血瀉火法:適用於內臟之火太過所致的皮膚病,常有血熱症狀,如急性有紅腫熱痛的皮膚病(漆性皮炎等),多表現為紅斑比較廣泛,全身症狀比較嚴重。可用生地銀花湯加減(生地30克,銀花25克,玄蔘、地丁、大青葉各15克,當歸、竹葉,赤芍各10克,蟬蜕3克)煎服。

兒童各種皮膚病 第2張
  

3、利濕法

清熱利濕法:適用於感受濕邪、鬱濕化熱所致的皮膚病,常表現滲液較多者(如急性濕疹、接觸性皮炎等)。可用萆薢滲濕湯加減(生苡仁、滑石各30克,萆薢、茯苓各12克,黃柏、丹皮、澤瀉各9克,通草6克)煎服。

健脾利濕法:適用於脾虛不能運化、水濕停滯所致的皮膚病,病人常有脾虛症狀(如嬰兒濕疹的體虛者、兒童慢性蕁麻疹等)。可用健脾滲濕湯加減(黨蔘、茯苓、澤瀉各12克,白朮、大棗各9克,扁豆,苡仁各15克,淮山藥24克、陳皮、桔梗各5克)煎服。

4、潤燥法

養血潤燥法:適用於由血虛生風化燥的皮膚病,如干燥性瘙癢性皮膚病(皮膚瘙癢症等),病人常有陰虛症狀。可用如地黃飲加減(熟地30克,生地、首烏各15克,當歸、丹皮、玄蔘、蒺藜各10克,殭蠶、甘草各5克,紅花3克)煎服。

生津潤燥法:適用於津液不足所致的皮膚病,如慢性瘙癢性皮膚病(慢性濕疹、神經性皮炎等)。可用潤膚湯加減(玄蔘、麥冬、鈎藤、赤芍、丹皮、白蘚皮各10克)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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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吃什麼食物好

皮膚病建議:避免寒冷刺激,防止着涼。

禁吃海鮮、牛羊肉,等發物。以免加重症狀。

忌吃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及飲酒。

避免手撓,防止抓破皮膚,引起繼發感染。

多飲熱水,促進血液循環。

怎麼辦?怎樣正確飲食對皮膚好,皮膚病人的飲食注意事項有哪些?

怎樣正確飲食對皮膚好如何保養皮膚[原創] 皮膚覆蓋於身體表面,可保護體內組織和器官免受外界各種刺激和損害;可吸收營養、排汗、分泌皮脂,調節體温,同時也是一個重要的感覺器官。 皮膚就如一面鏡子,可折射出人【點擊瞭解更多→】

皮膚病應該怎麼忌口呢?

很多皮膚病患者在就診後都會問醫生,是否需要忌口。的確臨牀上有許多皮膚病需要飲食調忌。如濕疹、蕁麻疹、異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銀屑病、玫瑰糠疹、扁平苔癬、紅皮病、脂溢性皮炎等常見病多發病,其發病與飲食有着極其密切的關係,皆可因吃刺激性食物或發物而使病情加重,因此對那些有食物過敏因素的患者,在發病期間或疾病痊癒後,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羊等腥發之物,雞、鴨、鵝等禽類食物以及葱、姜、蒜、辣椒、芫荽、酒類等刺激食物或油炸等難以消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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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大多數有皮疹。皮疹是發出來的,而有些食物又是發物———含有異種蛋白質。當這種特殊的蛋白質被人體吸收後,便會引起過敏反應,損害皮膚。所以,患皮膚病的人在服藥期間或在治療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均應禁食帶有剌激性的.食物。否則,即使處於穩定期的皮膚病,也會重新發作。

有些皮膚病,如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瘙癢症、濕疹、脂溢性皮炎、過敏性皮炎、酒糟鼻等,其發病與某些食物有密切的關係。在發病期間或疾病治癒後的一段時間內,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等海腥發物,以及禽類食品和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有些皮膚病如疥瘡、體癬、白癜風等,因與飲食無關不需忌口。

但是,某些患者只對一、二種食物過敏,因此,不要對禁忌食物的範圍過大。患者可將吃進食物的種類和時間與症狀發生的時間記錄下來。

若在進食後12~24小時發病,就為致敏食物。這樣忌口就有針對性,縮小了忌口的範圍。日常生活中,常見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種皮膚病,也不管自己對什麼食物過敏,凡是所謂的發物,統統忌口。

結果造成營養不良,影響了身體健康。即使是皮膚病患者對於禁忌的食物也並非永遠忌口,一般待皮膚病穩定一段時間後,可嘗試吃過敏食物,從小量開始,如無特殊反應,可逐漸增加量和次數。經過反覆多次脱敏,一些人對原來過敏的食物,可以不再發生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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