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遺傳疾病生育需注意

來源:時代範 4.13K

按照優生學原理,患有某些疾病的人是不能結婚的。這些疾病包括,如遺傳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型憂鬱型精神病、原發性癲癇等;嚴重遺傳性智力低下;顯著的遺傳性先天畸形,如進行性肌營養不良、遺傳性舞蹈病、遺傳性小腦共濟失調等;性器官畸形而又無法矯正者。上述這些病人如果結婚,也絕對不能生育,因為這不僅會給家庭帶來不幸,還會給社會造成嚴重負擔。大量的缺陷兒出生,會大大降低我國人口的質量。

6大遺傳疾病生育需注意

臨牀實踐還證明,患有嚴重的結核病、腎炎、心臟病、肝炎、紅斑狼瘡等疾病,婚後往往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方,婚後懷孕會導致病情惡化,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要遵照遺囑結婚,身體狀況不好則不宜生育。未經治癒的麻風病人,艾滋病、梅毒等患者,性功能障礙者均不宜結婚,更不能生育。

另外,凡夫妻患有相同的遺傳病,要禁止生育。若一方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X連鎖顯性遺傳病、多基因遺傳病之一者,也要禁止生育。有些近親結婚家族的後代,雖然未表現遺傳病,但其可能為遺傳病致病基因攜帶者,如果他們與正常人結婚,婚後所生子女均為隱性基因攜帶者,所以這些人婚後也不要生育。所生子女發病危險大於10%,在醫學遺傳學上屬高發危險率,故不宜生育。如下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徵,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症,先天性肌強直等,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患者的家族種,每一代都可能出現相同病患者。且發病與性別無關,男女都可發病。患者與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發病危險為50%,故不宜生育。

2、連鎖顯性遺傳

由於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所以患者中婦女多與男性。婦女患者的後代,不論兒子還是女兒,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為相同病患者,故不宜生育。而男性患者的後代,女兒百分之百患病,兒子正常,因為可生育男孩,限制女胎。

3、多基因遺傳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神經病、重症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性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發病機理複雜,遺傳度較高,危害嚴重,患者不論男女,後代的發病危險大大超過10%,均不宜生育。

4、染色體病

先天愚型等染色體病患者,所生子女發病危險率超過50%,同源染色體易位攜帶者和複雜性染色體易位患者,其所生後代均為染色體病患者,故不宜生育。

5、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夫婦雙方均患有相同的嚴重常染色體隱形遺傳病,如先天性聾啞,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豆狀核變性等,不宜生育,因為其所生子女肯定均為同病患者。

6、連鎖性隱性遺傳病

這類遺傳病常見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核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由於隱性致病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故患者多為男性。男性患者與正常婦女結婚,所生男孩全部正常,但女兒均為致病基因攜帶者。若婦女攜帶者與正常男性結婚,所生子女中,兒子又50%的危險發病成為患者,女兒全部正常。

由於遺傳病種類繁多、遺產方式多樣、對後代的影響也不同,因此遺傳病患者在考慮生育問題時,應該進行遺傳諮詢,在諮詢一聲指導和幫助下,作出明智而理想的選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