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後該不該為了孩子復婚

來源:時代範 2.51W

只是為了這個原因,就不要選擇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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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離婚率不斷攀升,越來越多的人畏懼婚姻,不想結婚了。因為看多了在婚姻裏過得不幸,導致自己一輩子都不幸的人。特別是女人,如果沒有遇到一個能一直寵愛自己的男人,她們寧願一個過,也不想將就餘生。因為隨着女人的能力不斷提升,就算身邊沒有男人,她們也能過得很好,甚至比那些有男人依靠的女人,過得更好。

所以,也越來越多的女人成為了剩女,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就算現在的女人越來越獨立,越來越強大了,可是還是有很多女人。因為愛情,甘願做男人背後的女人,放棄了自己的工作,社交與光芒。所以很多女人,由於在婚姻裏把重心都放在了家庭跟孩子的身上,從而放棄了自我提高,便慢慢的不再被男人所喜歡跟敬重了,最終可能也就這樣結束了婚姻。

可是女人又是柔情的,雖然對婚姻,對男人失望,但還是有很多女人會為了孩子,努力的維持着婚姻。不要萬不得已,大多都不會走到離婚那一步。

女人離婚後該不該為了孩子復婚
  

所以女人在一段婚姻裏,要犧牲的東西更多。甚至有一部分女人,就算在婚姻裏過得不幸福,走向了離婚那一步,可是為了孩子,也很可能會選擇復婚這條路。那麼我們今天的話題是,離婚後,女人該不該為了孩子和前夫復婚?她們的回答讓人意外。

我叫周芸,對於女人該不該為了孩子而和前夫復婚這個問題,我覺得真的要視自己的情況而定。如果你覺得復婚後,婚姻太煎熬,亦或者是,復婚對於孩子的成長並沒有多大的`幫助,那麼,就不該為了孩子而去復婚。因為這樣的復婚毫無意義,而且還很有可能因為在婚姻裏彼此的關係不和睦而讓孩子的性格變得扭曲。如果復婚後得到這樣的結果,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女人也要有自己的驕傲與骨氣,如果已經決定離開了婚姻,那麼在沒有百分之百確定復婚會對自己,對孩子更好的話,那就不要輕易復婚。

雖然復婚的時候,彼此都説是為了孩子,但是彼此其實心中還是放不下對方。所以如果彼此還有感情,那麼在更懂得婚姻的時候,復婚也不失為一種更好的人生狀態。

因此,也並不是所有已經離婚的夫妻,就註定永遠的成為了陌路。因為很多人在不懂事的情況下離開婚姻,而離開後又更懂婚姻,所以復婚的話,彼此肯定能夠更珍惜婚姻與家庭。

其實,婚姻應該是神聖的,每個人對待婚姻都應該要謹慎。沒結婚前要謹慎,進入婚姻後也不要因為一點點的不合適,就鬧着離婚,更不要因為孩子的原因而隨意復婚。因為你這樣肆意的對待婚姻,那麼婚姻也肯定不會給你更好的幸福。所以只有尊重婚姻,尊重家庭,尊重自己的另一半,才能在婚姻裏過得更好,生活更加幸福。

女人離婚後該不該為了孩子復婚2

李女士,35歲,離婚兩個月

李女士表示,自己是不會為了孩子復婚的,因為這份婚姻已經沒有任何存在的必要。自己和老公原本就是相親認識的,那個時候自己已經快三十歲了,家裏人很着急,自己也很着急,於是匆匆找了一個條件不錯的就嫁了。兩個人在一起五年,不僅沒有培養出任何的感情,而且還經常動手打架。雖然每一次都是一些小打小鬧,但是自己真的受夠了這樣的日子。

李女士覺得,雖説單親家庭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但是自己和前夫這樣的狀態,對孩子的成長影響更差。現在前夫又找了一個女人,那個女人看起來很温婉,相信沒有虐待孩子的傾向。李女士覺得她也許會成為一個比自己更稱職的母親。雖説後母肯定不會把孩子當成親生的看待,但是如果女人的脾氣好,品行好,至少不會虐待孩子,孩子不會過得太苦。

對於李女士而言,離婚是一種解脱,而且丈夫的新家庭還算和美,對於孩子的成長沒有太大的影響。像這樣的情況,其實不復婚是對彼此的成全,兩個人都可以獲得新的生活。

劉女士,24歲,離婚一年

劉女士表示,自己雖然不會為了孩子復婚,但是會為了孩子和前夫同住一屋檐下。劉女士和前夫離婚是因為前夫有外遇,劉女士覺得前夫對自己的愛不夠純粹,而且俗話説“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李女士覺得自己沒有沒有必要重蹈覆轍,給男人再次傷害自己的機會,而且自己還年輕,沒有必要把自己吊死在前夫這棵歪脖子樹上。

但是孩子才一歲,丈夫又是個非常粗心的人,公公和婆婆也很忙,所以李女士在丈夫的哀求下,還是回到了他的身邊,但是兩個人雖然同在一屋檐下,卻是分居的狀態。李女士的妥協只是為了孩子,她打算等到孩子上了幼兒園,再和前夫徹底分開。

劉女士雖然放不下孩子,也不願意為了孩子賭進自己的一生。其實這也是人之常情,畢竟人生並不一定只有一種選擇,只要不忽視對孩子的教育,就算孩子生長在不完整的家庭,也不一定會“長歪”。

女人離婚後該不該為了孩子復婚 第2張
  

樑女士,38歲,離婚半年

樑女士表示,自己會為了孩子和前夫復婚。因為自己和前夫之所以離婚,並不是因為沒有感情,而是因為兩個人之間出現了某些誤會,離婚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衝動。而且孩子現在正在叛逆期,對於他們的離婚表現出極大的.不理解,而且還多次離家出走,為了孩子,樑女士想再給彼此一個機會。

而且樑女士覺得,女人過了三十歲,離婚之後也很難找到合適的對象,如果自己和丈夫之間出現的問題是可以修復的,最好不要輕易選擇離婚。而且,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很大,尤其是已經懂事的孩子,還會給他們造成一定的心理陰影,所以打算復婚。

李女士雖然結婚多年,但是彼此之間還有一定的感情,兩個人之間並沒有太大的矛盾,而且孩子對於父母離異這件事表現出極大的不理解。而且兩個人相互走過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彼此之間早就養成了某種習慣和默契,沒有必要因為一個誤會而重新去認識一個人,去經營新的感情,那其實更不簡單。這個時候,復婚其實是一種非常合時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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