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特權” 生育險報銷條件及報銷流程

來源:時代範 3.09W

什麼是生育保險?

孕婦“特權” 生育險報銷條件及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也稱生育險)是指國家和用人單位為懷孕、分娩、哺乳和節育的女性勞動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產假和休假的社會保險制度,以保障因生育、育、撫養孩子而造成收人中斷的女性勞動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

生育保障了女性勞動者生兒育女,實現了人類自身的再生產;同時,保障了女勞動者獨立從事社會經濟和政治活動的權利。

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並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人企業管理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哪些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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