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

來源:時代範 3.06W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等等。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1

行走的安全常識每位同學必須牢記如下行走安全常識: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
  

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羣橫着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峯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痺。麻痺加麻痺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2

行路注意事項

(一)道路交通信號和標誌交通信號是指揮車輛和行人前進、停止或者轉彎,向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提供各種交通信息,對道路上的交通流量進行調節、控制和疏導的以光色信號、圖形、文字或者手勢表示的特定信號。

1.道路交通信號及其含義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1)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主要包括三種:

一是指揮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須停在停止線以外,行人必須在人行橫道路邊等侯放行。自行車左轉彎不準推車從路口外邊繞行;直行不準用右轉彎方法線行。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路的直行車輛,遇有紅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是車道路燈信號。一般安裝在需要單獨指揮的車道上方,只對在該車道行駛的車輛起指揮作用,其他車道的車輛和行人仍按規定信號通行。

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2) 綠燈表示准許通行。主要包括三種:

一是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不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凡是面向綠燈信號的均可直行,也可以左、右轉彎。在綠燈亮期間進入路口的`車輛應該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輛和正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優先通行,綠燈亮時.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是車道燈信號。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綠色箭頭燈是指綠燈中帶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導向箭頭的交通指揮信號燈。

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 第2張
  

(3) 黃燈表示警示。主要有兩種:

一是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右轉彎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直行車輛.遇有黃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綠燈之後的黃燈表示禁止超越信號;紅燈之後的黃燈表示準備通行。

二是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手勢信號及含義手勢信號主要用於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

手勢信號分為三種:

(1) 直行信號。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 左轉彎信號。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准許車輛左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3) 停止信號。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3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信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3、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交通行走的安全常識 第3張
  

4、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應注意以下各點: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繫好安全帶。

(6)儘量避免乘坐卡車、拖拉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裏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5、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我國水域遼闊,人們外出旅行,會有很多機會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風浪等危險,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為了保證航運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隻,有關管理部門都發有安全合格證書。外出旅行,不要乘坐無證船隻。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載的船隻,這樣的船安全沒有保證。

5、上下船要排隊按次序進行,不得擁擠、爭搶,以免造成擠傷、落水等事故。

6、天氣惡劣時,如遇大風、大浪、濃霧等,應儘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頭、甲板等地打鬧、追逐,以防落水。不擁擠在船的一側,以防船體傾斜,發生事故。

8、船上的許多設備都與保證安全有關,不要亂動,以免影響正常航行。

9、夜間航行,不要用手電筒向水面、岸邊亂照,以免引起誤會或使駕駛員產生錯覺而發生危險。

10、一旦發生意外,要保持鎮靜,聽從有關人員指揮。

11、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裏)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信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