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應該放棄工作嗎【優選】

來源:時代範 1.9W

兩難的決定

懷孕後應該放棄工作嗎【優選】

隨着雙薪家庭的增加與政府對保障婦女工作權的逐漸重視,女人婚後雖走入家庭,多半會繼續保有工作,然而,女性持續保有工作的計劃,常在新生命的到來後面臨掙扎,倘若工作之於孕媽咪容易取捨,也許不足以構成內心衝突,但對於在職場上有所耕耘、熱愛工作或不得不保有工作的孕媽咪,放棄工作與否的考察可能讓女性感到十分兩難,且當胎兒在肚子裏一天天長大,從聽到心跳、感受到胎動,媽咪與胎兒兩心相連的感受,隨着逐漸增加的懷孕週數而更顯深刻,孕媽咪考慮是否放棄工作的掙扎也會更明顯,掙扎的原因可能包含不願放棄已耕耘許久的工作、傳統文化對母親角色的期待、經濟考察或自己對成為好媽媽的嚴格要求等。

理性抉擇媽咪這樣做

當是否放棄工作讓孕媽咪感到焦慮時,建議可以將兩難的顧慮點一一書寫下來,以幫助釐清思緒,或與有經驗的朋友共同討論,協助做出決定,而若期望選擇的結果是媽媽開心、寶寶也開心,則下列兩個思考點也許能提供孕媽咪面臨抉擇時參考。

媽媽快樂寶寶才快樂

寶寶看似不懂世事,但卻對父母的情緒狀態極為敏感,杏語心靈診所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唯有快樂的媽媽,才有快樂的寶寶,因此,建議孕媽咪可單純以此點為主要考察,無論放棄工作與否,媽媽的情緒若能持續保持正向,不因為放棄工作而感到怨懟或因為選擇當個職業婦女而感到歉疚,對寶寶而言都是最好的教養情境。

延遲決定

在未親自實際體驗育兒生活前,孕媽咪對全職母親的生活無法理解,通常也是不敢輕易辭職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議孕媽咪可善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育嬰保職停薪」(亦即育嬰假),在產後專心的哺育新生兒一段時間後,再決定是否回職場。實際體驗一段時間的育兒生活,能讓媽咪對於是否離開職場更容易決定,顧浩然心理諮商師認為,因為哺育寶寶的全職媽媽生活雖然辛苦,但滿足感、成就感及深深的幸福感也無法取代,若媽咪發現全職育兒的幸福大過於職場生活所給予的滿足,那麼是否離開職場的問題將不再困擾媽咪。

育嬰保職停薪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中明訂,婦女於受僱公司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1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保職停薪(即育嬰假),期間可至該子女滿3歲為止,但不得超過二年;此外,若勞工保險工齡合計滿1年以上,育嬰假期間,還能向勞保局申請6個月的「育嬰保職停薪津貼」,按被保險人育嬰保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最長可達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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