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聘期內跳槽的人員支個招

來源:時代範 1.88W

面對機會背水一戰

給聘期內跳槽的人員支個招

一個人如果被迫同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那麼他的婚姻毫無幸福可言。同理,一個人勉強幹一份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那麼他的事業也無發達的可能。因此,面對"從事自己喜歡而擅長的工作機會",不管有多大困難,我都主張冒險一搏,努力爭取這個機會。

從你目前的情況看,跳槽的困難並不算太大,雖然你接受了下年度的聘任,上級領導也不好對付,但是隻要你下定了"背水一戰"的決心,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人才流動是國家政策允許的,你完全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解除聘任合同。上級領導再怎麼厲害也不可能不依法辦事吧!當然,在這"背水一戰"的過程中,你可能"流點血",但從長遠利益來看,這是完全值得的。因為你目前的一點點付出,得到的將是一個展現自我、體現自身價值的空間。你總不會因為怕"流血"就心甘情願看着機會流失而被"套牢"吧

巧設計謀機智跳槽

首先,自己找領導坦誠地談一次,説出自己的想法和希望。同時對領導所給予的目前這份工作和對你工作上的幫助表示真誠的感謝,讓他們感到你是真正尊重他們。這算是感情上的溝通吧。相信大多數領導都有同情心和寬容心,能心平氣和地和你解除勞動合同,放你走。

另一方面,動用自己的關係網,找一些在本單位舉足輕重的人物幫你,讓他們在你的領導面前"吹吹風",委婉地提醒領導,你去意已堅,俗話説:"強扭的瓜不甜",即便你勉強留下來,對以後的工作開展也無益。相信你的領導得到這些信息之後也會在心裏權衡利弊的。

另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學會道歉。因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你,你應該向領導和單位道歉,要發自內心。這樣,一般領導都會產生一種包容心,你就能實現"跳槽"的目的了。

這就是我朋友的成功"跳槽"三部曲。不過,我想到了事情的對立面,即"跳槽"失敗,失敗後怎麼辦?我以為,即便跳槽不成也不要耿耿於懷,對工作也不能三心二意,踏踏實實幹好目前的工作,才是自己的本分。

關注職業道德

這個問題主要涉及兩方面:

首先,找準個人位置,遵守職業道德。

從個人的角度看,任何一種選擇都包含責任的成分,包含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它並不是簡單的個人選擇,而是一種社會性行為,即對個人和社會都要承擔相應責任。我國社會正處於轉型時期,每個人的心態都在發生急劇的變化,社會並非要求人們死守一個單位,但是每個人都應當忠誠於自己的選擇,即使合同到期,若想重新選擇單位,也要提前與部門或公司領導打招呼,這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則。頻繁地調換工作會打亂個人的生活秩序,使人們失去了相對固定的行為標準。人們應當認識到,獲得一份工作的意義,遠遠超過了他所獲取的那份工資。人與人以及個人與單位之間的關係同樣非常重要。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講究理性和遵諾守信,一切活動都按規則進行。認為是市場經濟就可以為所欲為,絕對是一種錯誤的認識。

其次,單位之間的競爭也要遵守基本的職業規範。

合同是約束人的隨意性行為。在合同期內,每個職員都屬於單位的一個部分,並服務於組織。因此,組織既不能允許續簽聘任合同的職員離開;同樣在招聘員工時,組織應把是否誠實守信作為第一要素(美國許多公司都以此為標準)來考察,而不是隻看他的技術和能力。只有單位之間都遵守了這些規範,彼此的利益才能夠得到保障,產權才不會受到侵害。   在這方面比較典型的例子是韓國。韓國人對待工作一般都很賣力,他們往往以忠於團體為榮。勤勉和忠於團體已成風氣,任何不能恪守這一準則的人,都難以被他人甚至自己的家人所接受。這種樂於貢獻的意識充分顯示了公司所期望的忠誠感。培養忠誠感的方法是將個人的目標與公司的目標甚至國家的目標融為一體。因此,我們的企業應當探討員工離開的原因,進而制定留住人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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