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

來源:時代範 2.46W

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夜間行車,由於自然光線差,照明不佳,導致觀察困難、判斷時間增長、錯漏增多,加上人體機能水平降低,操作可靠性下降,因此發生事故的危險性也隨之增大。今天分享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

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1

相對白天而言,夜間行車,車輛燈光照射的範圍小,駕駛人的視野受限。另外,夜間駕駛人對事物的觀察能力明顯比白天差,視距變短。所以,夜間行車相對白天難度增大,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1、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若無法排除,則不得出車。尤其對燈光線路要仔細檢查,並攜帶應急燈等必要的器材和備件。

2、正確使用燈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3、夜間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小,行人和自行車的干擾也相對較少,駕駛人一般比較容易高速行車,因而很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夜間行車由亮處到暗處時,眼睛有一個適應過程,因此必須降低車速。在駛經彎道、坡路、橋樑、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應降低車速並隨時做好制動或停車的準備。如遇一下雨、下雪和下霧等惡劣的.天氣時須低速小心行駛。

4、夜間行車時,視線不如白天開闊,且常遇危險、緊急情況。為避免發生危險,要適當增加跟車距離。尤其在多塵道路上跟車行駛時,更應拉大車距,以免前車揚起的塵土影響燈光照明,遮住視線。

5、通過繁華的街道時,要注意霓虹燈及其他各種燈光對視線的影響,在雨後瀝青路面上行駛要注意光線反射對視線的影響。遇到上述情況應當降低車速,細心觀察,謹慎駕駛。

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
  

6、在道路無照明地段、路況不易辨清時,車輛必須減速並在道路中間行駛,駕駛人應以路邊的交通標誌或電線杆、樹木等物作參照系加以判斷。如系險要地段,要下車觀察,摸清情況,在有充分把握的情況下才可通過。

7、夜間行駛中,如遇前照燈突然不亮,要沉着果斷,穩住轉向盤,立即採取停車措施,同時開亮示廓燈、霧燈,必要時也可使用轉向燈。如前照燈不能修復,可暫時用其他燈光代替,但必須謹慎地慢速行駛,並隨時做好停車的準備。

8、夜間行車,駕駛人應具有充沛的體力和旺盛的精為,避免疲勞駕駛。如在行駛中感到睏乏,應就地停車休息,待體力、精神得到恢復後,再繼續駕駛。

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2

一、夜間行車的特點

㈠自然光線變差,觀察困難。

夜間自然光線變差,這是與白天行車的一個本質上的差別。由於夜間行車主要靠車燈照明,光度較低,照明不良,人的視力暗適應性能力降低,視力下降50%以上,加上道路環境明暗變化和車燈強光刺激等因素影響,因而給駕駛員的觀察帶來諸多不便,這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

1、觀察距離縮短。目前多數國產車配備的遠光燈為75W,能看清物體的距離約50~60米(100W大燈約80米左右),近光燈55W,能看清物體的距離約15~20米。雖然夜晚明亮的環境下,人眼對大物體較易感知,但距離比白天縮短了約53%。此外,由於人的夜間視力分辨力下降,目標顏色的深淺差別消失,只能根據亮度來分辨物體顏色,一般來説,白色的物體較易發現,發現距離約82米,能確認的距離卻只有42米。即使使用100W遠光燈,當車速60m/h時,發現目標用的時間約為5秒,確認並作出處置的時間約為2、5秒。上述是夜間行車條件的一個困難之處,它要求駕駛員必須正確認識和領會控制“安全車速”定性與定量科學概念的重要性。

夜間行車安全駕駛技巧 第2張
  

2、觀察範圍變窄。在沒有路燈照明的條件下行駛,觀察範圍僅是車燈光束所能照及的有限路面,且受路面不平、上坡、下坡、轉彎和會車等影響,難以掌握道路環境的'全面動態,這給方向機動和避碰操作帶來一些困難與風險。

3、車燈強光刺激,引起晃眼、眩目。夜間行車常要會車,光線明暗變化顯著,影響人的視力。據學者測定,人的視力從明處走向暗處,約需2分鐘才能趨於穩定,其中逆向暗適應性時間(指會車後)一般約10秒,在此段時間裏,眼睛難以按要求分辨道路和物體,很容易發生意外。

4、視覺容易疲勞,產生錯覺。由於光線和照明不良,觀察時須集中注意力,而會車時引起的週期性眩目,使視網膜頻繁調節暗適應,視覺容易疲勞。此外,視野被照明的範圍侷限,加重了視力的緊張感,降低了人的耐力和心理的穩定性,容易產生錯覺,如視度較差時易誤近為遠、誤小為大、狹窄道路當作寬闊道路、誤坡道為平路等,有時明暗、黑白變化也會誘發各種幻覺。所有這些,增大了駕駛員的心理負荷,加速了駕駛疲勞,使駕駛員疲勞徵兆的出現時間比白天縮短了50%。

㈡參照物和辨別時間減少,判斷失誤增多。

夜間由於光線暗淡,視野狹窄,參照物減少,目標背景清晰度較差,導致反應時間增長約0、7秒、可見距離縮短,因而判斷目標的時間大為減少。此外,對道路車輛動態的辨別,僅靠目標本身的燈光,常看不到目標原體、類型(大小、形狀)及其真正動態,導致判斷失誤增多。

㈢人體機能降低,操作可靠性下降。

夜間行車,在人的晝夜節律未調節過來以前正是人體生理節律上的低潮期,實際上改變睡眠習慣本身就足以引起疲勞,據學者測定,白天的睡眠效果僅及夜間的26%,而夜晚則易疲勞困倦,記憶力、視力、聽力等下降,反應遲鈍,動作的靈敏度、準確度和協調性變差,特別是下半夜易出現瞌睡,導致車禍

㈣誘發意外事件的因素增多,發生事故的危險性增大。

問題的癥結,主要有以下四條:首先是由於夜間能見度的大幅度下降,有的駕駛員缺乏直覺能力與非直覺能力有機組合的駕車本領,導致觀察、判斷錯漏增多;二是駕駛員在生理上、心理上、技術上以及在車輛的特殊保養上,未做好相應的轉換工作;三是對道路環境、行車條件以及夜間的交通參與者(車輛、行人)等各種正常與異常變化情況不熟悉,面對各種意外而無能為力;四是對夜間駕駛疲勞和事故誘因(如心急趕路、盲目開快車等)防範不力,人的記憶、思維、反應能力和操作的可靠性下降,很難及時預見和發現一些潛伏隱患,常招致措手不及或忙中出錯,事故概率也隨之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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