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該如何處理孩子的外在表現

來源:時代範 3.03W

本質論――通過外在表現分析本質原因在圖書室裏遇到了安迪(2歲,男孩子),他正在聽一個叔叔給一個孩子講故事,故事講的很生動。故事剛一講完,安迪一把就把書從那個聽故事孩子的手中搶了過來,那個孩子看自己的書被別人拿走,就追了過去。看到這裏通常父母的解決方式就是:媽媽看見了立即跑了過來,從安迪手裏把書拿了過來,還給了孩子,並對那個孩子説:“對不起,是安迪弟弟不好,阿姨批評他,這本書還給你。”回過頭來,媽媽就批評安迪道:“你怎麼又搶小朋友東西呀,我不是告訴過你嗎?不要搶小朋友的東西。”也就是這位媽媽在事發現場迅速做了如下處理:處理步驟

家長應該如何處理孩子的外在表現

用這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的父母會認為

步驟一

阻止事件的持續

因有可能會造成彼此的傷害,所以首先應該制止。

步驟二

幫助孩子處理了問題

幫助孩子歸還了對方的書籍;

代替自己的孩子向對方道歉;

很好的給自己的孩子做了行為典範;

步驟三

對“錯誤行為”立即現場處理

處理問題要及時;

對孩子不當的行為立即刻不容緩的進行了批評教育。

處理問題要及時;

對孩子不當的行為立即刻不容緩的進行了批評教育。

根據這個處理步驟父母會自信的認為,問題雖然發生了,我已經嚴厲的批評了孩子,孩子也承認了錯誤,甚至是哭了,也做了‘以後不再搶其他小朋友書’的保證,問題當然也就應該解決了吧。可父母不久,甚至是同一天會發現,孩子依舊會出現這種狀況。那問題出在那裏呢?

好的,我們先分析一下2歲的安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行為呢?

首先父母要認識到,孩子這個年齡出現這種‘搶奪’行為是非常正常的。出現這種行為的本質因為是:

人類的本性具備天生的攻擊性和掠奪性;

由於成長的需要,這個年齡的孩子會更多的在為“得”進行着努力,又由於孩子這個階段外在表現方式肢體前置於語言,社會和道德規範還沒有建立,因此‘搶奪’行為就會在這個年齡階段普遍出現。

另外,孩子雖然在為成長積極的攝取着信息,但是對信息的採集過程又充滿的“恐懼感”,因此孩子的‘搶奪’行為往往是在得到充足感安全(例如:身邊有媽媽陪伴),以及獲取到父母對這種行為的提示、不制止、啟發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頻繁出現,形成習慣性行為表現的。

父母的提示啟發如:這個玩具是寶貝自己的,其他小朋友不能搶你的;如果其他小朋友打你,你就打他;這孩子太老實,自己的東西被其他小朋友拿走,就不知道搶回來......

好的,在瞭解孩子產生這種行為的本質原因之後,我們就要看培育方式了。那麼,我們建議媽媽應該如何做呢?

首先,媽媽隨身攜帶一個孩子非常心愛的玩具或其他物品。

最好事先能夠設定類似環境,並和對方當事的孩子家長進行溝通。

媽媽可以根據事情的發展情況,在保證雙方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觀望一會兒,然後再將兩個孩子拉開,然後詢問,

媽媽:發生什麼事情了?哦,大家都想看這本書是嗎?讓我看看。

然後,媽媽從口袋裏拿出了那個安迪非常喜歡的玩具,

媽媽對那個孩子和孩子的爸爸一起説:這本書很有意思,不過我這個玩具更有意思,你看它可以發出聲音,還可以行走呢,這個玩具送給你吧!

那個孩子的爸爸接過了玩具,高興的給自己的孩子演示起來。

通常這個情況下,安迪會立即放下書,“搶回”自己的玩具,在這個時候父母一定要制止孩子把自己的玩具搶回來。孩子此時一定會大哭起來。

這時候媽媽不要做任何安慰,耐心的等孩子情緒穩定之後,也就是停止哭鬧之後,在把孩子領到一旁把剛才發生的事情給孩子進行梳理一編,告訴他剛才發生了什麼事情,媽媽希望他使用的語言和行為等等。

當天晚上,在睡覺前,媽媽還要在跟孩子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將白天發生的事情敍述一次,並提出遇到這種情況媽媽希望安迪使用的語言和行為。

我們將這類事件處理流程總結如下:處理要素

父母應該使用的培育方式

第一步

觀望與干與

在保證雙方安全的情況下,根據事情發展情況進行干與。

第二步

用給與讓孩子獲得對方同等的感受

用自己心愛的玩具作為自己行為的交換,會給孩子非常大的觸動,這種觸動是孩子認識自己行為,調整自己行為的根本。也就是在這種觸動下才能獲得解決問題的最初實現。

第三步

問題只有在情緒平靜的情況下進行,才有效

我們説在父母和孩子“有情緒”的時候,其關注力是不會在問題本身上的,對解決問題是沒有任何效果的,只有在孩子情緒完全平靜下來,能夠傾聽你説話的時候,才可能開始起作用。

第四步

梳理要點

媽媽是愛寶貝的;

今天發生了什麼事情,讓媽媽不高興;

和孩子討論:別人拿走自己的玩具,心裏難受嗎?

提出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孩子解決的方式建議

第五步

純潔性信息採集環境下進行梳理

“睡前梳理”是非常好的幫助孩子梳理邏輯思維的時段,因為在這種環境下采集信息快而準確,何況又是和自己非常非常喜愛的媽媽在一起。

父母們通過閲讀我們建議的培育方法,我想一定會獲取與以往從育兒類圖書或專家講座、諮詢那裏不同的感受和收穫,因為在載體培育看來,只有從兒童本質出發的培育方法,才是有效幫助孩子成長的唯一途徑,也才具有培育學範疇中的普遍意義。

備註:個別兒童需要尋求載體培育專家或同行專家的個體幫助。

站在孩子的角度,詮釋孩子真正的行為本質原因是載體培育的方法論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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