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的風俗

來源:時代範 1.76W

布依族的風俗,布依族是中國少數民族之一,是雲貴高原東南部的土著居民,早在石器時代就在這裏勞動生息,現在分享布依族的風俗。

布依族的風俗1

布依族的介紹

布依族是中國少數民族之一,是雲貴高原東南部的土著居民,早在石器時代就在這裏勞動生息。布依族由古代百越人演變而來。唐代史稱“西南蠻”,宋元以後漢族史籍中稱“蕃”、“仲家蠻”,明、清稱“仲蠻”,解放前,布依人被稱為“仲家”、“水户”、“夷族”、“土邊”、“本地”、“繞家”等。

布依族與壯族有同源的關係,也可以説是同一個民族,都是古代百越的一支,只是壯族主要生活在廣西,布依主要生活在貴州。

布依族的風俗習慣

一、年節食俗

有的節日與漢族相類似,有些則為本民族所專有,如"了年"(正月最後一天)、三月三(地蠶會節)、四月八(牛王節)、六月六(祭盤古)、吃新節等。其中,正月初九"煮生食",正月三十吃"芝麻油團耙",三月三吃"苞谷花",四月八吃"四色糯米飯",六月六吃"煮雞"等,大都與民族傳説和鄉風教育有關。

二、宴客食俗

布依族重禮好客,貴賓到來,必有"進門酒"、"交杯酒"、"格當酒"、"轉轉酒"、"千杯酒"和"送客酒"等六道酒禮。若是敬獻豬肉,是祝客人來年養大豬,收成好;若是敬獻雞肉,雞頭奉給首客,象徵吉祥如意

雞翅奉給次客,表示騰飛,雞腿奉給三客,意為腳踏實地。宴席中還唱《祝酒歌》和《宵夜歌》,前者是殷殷勸酒,後者要將餐桌上的所有物品、食品都-一唱出,表現出他們的心智和才華。

布依族的風俗

三、婚俗

婚姻實行自主婚。接親時要對歌,俗稱對姐妹歌。新娘到男方家的當天晚上,要舉行唱荷包歌和要荷包的`活動,有“一夜荷包一夜歌”的説法。

傳統節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吃新節、七月半等。“三月三”是布依族的傳統盛大節日,農曆三月九年級稻耕開始,要祭山神、土地神和祖先神及稻米魂,製作五色花糯米飯供奉;黔西南州一帶,男女青年要聚集在“查白歌場”玩山對歌,參加者達數千至上萬人。很多未婚男女青年通過吹木葉、對歌,相識、相愛、訂終身。

解放前,布依族存在一夫多妻的個別現象。同姓可通婚,但同姓且同宗的嚴禁通婚。也有“姑舅表婚”和兄終弟及的轉房制習俗。解放後,像大多數民族一樣,廢除了一夫多妻制。

布依族崇尚自由戀愛,男女青年婚前戀愛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歡藉助年慶節俗、趕集和集體聚會的時機,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組合的方式,通過談天説笑和唱歌對調,傾訴或表達彼此的感情。當一個男子看上某一個姑娘時,按照傳統,必須找第三者做伴,有的則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紹。

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單獨相約到幽靜處進一步對唱山歌,表達情,直到雙方互贈信物,就表明他倆已盟誓終身了。

訂婚時,由男方父母託媒去女家,並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類的禮品(在禮品中必不可少的是粑粑,如果非傳統節日而見到布依族民家“打粑粑”,則説明此家人正籌備喜事準備迎娶女方了)。如對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則要將男女雙方的“八字”互為“效驗”,只要“八字”相符,則可擇定結婚日期。

這一帶地區送彩禮的數額,特別講究“六”或“雙”數,據説是取“六”即祿的諧音,以表示婚後雙雙有祿必有福之意。結婚時,新郎不迎親,只請幾個相好的男女青年代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撐傘步行至男家,個別也有騎馬、坐花轎的。結婚當天新婚夫婦不同房,次日即返孃家。

聚居區一帶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稱為“坐家”的習俗。有的要兩三年甚至五六年後才長住夫家。雜居區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這一風俗。

貴州都勻的布依族在鬧新房中,有個“唱荷包”的習俗。一般先唱“荷包歌”,二人一對,一個唱,一個幫腔。必須唱滿12首“荷包歌”才能得到一個荷包。荷包裏一般裝着白果花生等物,取意早生貴子,由女方家的“送親婆”帶來。

四、民族禁忌

到布依族人家中做客,不得觸動神龕和供桌,火塘邊的三腳架忌諱踩踏。布依族習慣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應喝一點。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樹和大羅漢樹,禁止任何人觸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禮必須送雙數。孩子體弱多病,父母就要給他尋找保護人乾爹、乾媽。尋找乾爹、乾媽有兩種方法:一是擇日在家等候,3天內第一個登門的人,即為孩子的保護人;

二是擇吉日由父母領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個過往的行人,即為保護人。部分佈依族分支族人不吃狗肉,一種解釋是狗曾經救過其祖先,另一種解釋是人類以前並無稻穀,是狗從天神的曬穀場帶回稻穀給布依族人,使得布依族成為人類中最早種植水稻的“水稻民族”。部分佈依族分支族人不吃魚肉,因為相傳佈依族最早的母親是龍王的女兒——一條神魚。

布依族的風俗2

布依族的風俗習慣

布依族家庭是父系家長制。家長有支配家中經濟和指揮成員的權力,如家長去世,由長子繼承。男長輩皆受尊敬,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糾紛,可自合理調解,無須上訴官府。婦女的地位低於男子,寡婦可以繼承財產,如果再嫁就不能享受。家庭結構有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一般情況下,人口較多的人家到兒子長大成婚後就分開居住。解放前有的地區分家時,家中的財產必須先留父母的“養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餘田地、房產按子均分。若遇絕嗣人家,財產則由親屬繼承。分家後,父母大多同滿子(幼子)居住,以便幫助照料家務,有的也樂意和喜愛的兒子居住。父母對兒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兒子對父母有贍養、安葬的職責。

解放前,青少年締結婚姻幾乎全由父母包辦,很少有婚姻自由。由於包辦婚姻導致早婚習俗,往往訂婚較早,有些在幼兒時就已訂了婚約,俗稱“揹帶親”。結婚年齡多在十三四歲至十七八歲,也有在十一二歲就結婚的。因年齡太小,一般由族中伴娘相陪到舅家拜祖後,住兩三天即返孃家。

婚期由伴娘陪着同吃同住。婚後回門一去數年,直到十七八歲,在農忙季節或丈夫家族中的婚喪喜事時,才由夫家姐妹接回來幫忙,以此往返,直到懷孕或其他原因才長住夫家,俗稱“坐家”。

婚姻的締結,分為“開口親”、“殺雞”、“訂親”、“結婚”四個層次。先由男方請媒人到女方説親,獲得同意後,男方就帶一些禮物去“合八字”,此為“開口親”;第二次由男方帶雞、酒、糖等禮物送到女家,女方請來親友慶賀。因禮物以雞為主(全為雙數),故稱“殺雞禮”;

第三次由男子帶酒若干壺、公雞若干只、豬腿肉一隻、豬肉一桌(或整豬一頭)、鞭炮、紅燭二對、聘金若干元等去女方家,請來親友慶賀,此稱“訂親”;結婚日期,男家指定兩名男青年前往女家接親,屆時女方村中孩童雲集村外,用苦棟子、稀泥、水槍等投擲接親者,名曰“打報古”。

“報古”乃男性接親者的布依族語稱呼。“報古”任務是搶回女家備好的兩個大糯米粑粑帶回男家供祖,接親即告完成。這種古樸之風,普遍盛行於鎮寧、關嶺、六枝特區及普定等地區。其意思一是通知寨內,某某姑娘已正式嫁到某寨某家;二是追打“報古”,可能是古代氏族外婚制的歷史痕跡。

其餘各地的婚俗,還有騎馬坐轎的,有由哥哥背新娘出大門的。無論哪種形式,一般都有族中姊妹陪送,稱之為“伴娘”。路上打傘步行,新娘當天不直接進男家,先於附近親友家住下,第二天清晨才選吉時到男家登門拜祖。

布依族戀愛方式獨特,通常在趕場高潮過後,青年人留下來,身着豔裝的姑娘小夥各站一邊,互相物色意中人。作媒介紹者叫“銀雀”,多半是男方的妹妹。

如果小夥相中了某姑娘,“銀雀”就帶着禮物“飛”到女方身旁,先唱一首歌:“我替兄弟傳情傳意,這塊藍靛送給你,他望這藍靛染出色,他盼這藍靛染出光……”姑娘不同意則回歌謝絕,如若稱心則回眸一笑,男女雙雙走出人羣,上山對歌,布依語稱“榔梢”。

布依族的風俗 第2張

“榔梢”是會朋友的意思,這個社交活動猶如漢族的舞會一般,不限於未婚男女,已婚者也可參加。這與布依族古老的婚姻制度有關,因為早婚和“不坐家”,實際上只是訂婚。所以參加“榔梢”活動,對未婚者來説是戀愛;對“已婚”青年來説,如果他(她)對父母包辦婚事滿意,那是來炫耀唱歌的才能,反之,就表示對包辦婚姻的反抗。“榔梢”中除唱情歌外,還唱苦歌、告狀歌和逃婚調等。

以對歌為主要形式的“榔梢”,同布依族無本民族文字有關。過去,一個青年不會對歌,如同沒有文化,不僅受到歧視,而且找不到對象。解放後布依族創造了自己的文字,新的一代青年普遍有了文化,感情交流可用書信。“榔梢”已不再是青年男女惟一的交際方式。

喪葬當老人逝世後,喪家即向舅家和至親好友報喪,並請本民族“布摩”即祭師擇定吉日,舉辦喪事。有的地區舅權比較突出,必須待舅家人員到場親視含殮後,方能入殮安葬。喪葬儀式繁簡程度視家庭經濟情況而定。清貧之家,只請“布摩”開路,進行簡單的安葬禮儀即可;

富有之家多講排場,形式複雜,除了開路、堂祭之外,還要舉行“古夜王”儀式,供奉竹神、砍牛做齋,大辦酒席,宴請賓客,喪期長達三五天,甚至七八天。停柩期間,喪家一律素食,出葬後才能開葷。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巖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甕棺葬等,顯示出豐富的喪葬文化特徵。

建築

布依族村寨依山傍水,寨前田疇縱橫,河溪環繞,河邊岸柳成行,處處都充滿着別緻的田園風光。其住房多用木料裝修,屋頂蓋瓦,居平壩的住户一般都有矮牆圍起的`院落;

山區因受地形限制,有院落的很少,大都因地制宜,依山而修建成樓房,上層住人,下圈牲畜,也有的修成前半部為樓,後半部為平房的“吊腳樓”,除下層圈養牲畜外,其餘部分全部住人,具有明顯的山區特點。這種建築風格即為歷史上有名的“幹欄”式建築。

在房屋格局上,堂屋正中設有神龕供奉祖先,左右兩側分隔成灶房、寢室、客房。室內設有火炕,供一家取暖炊薪。安順、鎮寧、關嶺、普定和六枝特區一帶,由於地產石頭,從基礎到牆實都用石頭壘砌,屋頂也蓋石板,稱為石板房;加上山寨的石砌寨牆和山頂的石砌古堡,形成典型的石頭建築羣。如扁擔山石頭寨共230餘户人家,所有房屋沿等高線排列,均以石料建成。

村寨佈局與寨前的田壩、小河及通向各處的石板平橋和石拱橋樑,顯得彼此和諧。不僅如此,寨中的通道、梯田保坎也都用石頭修築;而家中的用具,如石礁、石磨、石缽、石槽、石缸等等,全離不了一個“石”字,體現出布依族人民善於就地取材的聰明才智。

布依族男子,就像布依婦女能紡織、刺繡一樣,人人都會石工活。若一家砌屋,全寨相幫。只有關鍵地方刻龍雕鳳、鐫宇拱門才去找老石匠。砌數米高的石牆,均不用任何粘合劑也很穩固。屋頂當瓦用的薄石片,有的蓋成整齊的菱形圖案。亦有隨料巧布的任意形鱗紋,前者構圖嚴謹,富裝飾性,後者自然天成,給人以美感。

解放前,農民住宅簡陋狹窄,解放後,這種狀況有了較大改變。隨着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推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農村又興建了許多新居,使居住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服飾

布依族的服飾因地區不同而各具特色,其服飾多用青、藍、白幾種顏色。男子在解放前包頭巾、穿對襟短衣或大襟長衫及長褲。老年人多着長衫。近來男子服飾與漢裝無異。婦女頭飾多種多樣,鎮寧、關嶺、普定、六盤水市一帶是目前保存布依族較古老服飾的地區。

此地婦女着大襟短衣,領口、盤肩、衣袖和衣腳邊沿,皆用織錦和蠟染各色幾何圖案鑲制。下穿百褶長裙,用白底藍色蠟染花布縫成。自制的織錦和蠟染是布依族服飾的主要特點。只有老年人為了莊重,才用赭紅布作裙身,上面再接一段蠟染花布。每位婦女通常十幾套衣裙,多則有幾十套。

節日裏都習慣穿六件上衣,九條裙子,系一條青色或藍色繡花腰帶,顯得更加嬌姿豔態。布依族講究頭飾,婚前頭盤髮辮,戴繡花頭巾;婚後須改用竹筍殼“骨架”的專門飾樣,名曰“更考”,意為成家人。鎮寧、關嶺地區,姑娘喜攏高髻,形如拱橋,發上插着長約尺許的銀簪,配上短衣長裙,繡花布鞋,走起路來風韻飄逸。

其他地區則多着短衣長褲,或在衣襟、領口和褲腳鑲上蠟染或刺繡花邊。黔西南安龍、興仁一帶婦女喜用白布作頭巾,戴各色繡花圍腰,樸素無華、典雅大方。銀、玉手鐲、髮簪和戒指、項圈等飾品也為布依族婦女所喜愛,其樣式別具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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