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

來源:時代範 2.22W

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當前正值汛期,暴雨、颱風和強對流天氣多發,導致航道水位大幅度上漲,流量增加,流速增大,航道狀況有很大的改變,極易引發船舶碰撞、走錨、失控和觸碰橋樑等涉汛險情,現在分享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

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1

1、船舶駕引人員要高度認識汛期的風險因素,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切實杜絕麻痺大意思想,做到思想認識到位、風險預判到位、措施落實到位。

2、船舶在汛期要及時檢查錨、錨鏈和纜繩等錨泊設備,錨泊時應選擇水流平緩、水深適宜的水域,加固纜繩,及時調整錨鏈、纜繩的鬆緊度,拋足錨鏈,同時應加強值班,按照要求顯示信號、標誌,確保不發生走錨險情。

3、錨泊船要根據船舶情況等合理選擇錨位,保持安全間距,建議汛期拋雙錨。

4、錨泊船在錨泊期間,要按照規定加強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勤查看錨位,與周圍錨泊船保持安全距離。

5、船舶一旦發生走錨險情,船員一定要保持鎮定,首先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消除險情,避免險情擴大化,並迅速向海事部門報告。

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
  

汛期船舶通過橋樑水域注意事項

1、汛期船碰橋事故多發,船上人員特別是船長、駕駛員應切實關注防範船碰橋事故;船舶通過橋樑水域必須做好充分準備、謹慎駕駛;必要時,船長應上駕駛台指揮操作。

2、船舶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通航橋孔通過,保留足夠的富餘高度、富餘水深,並與橋墩邊緣保持足夠的安全間距;禁止船舶從有禁航標誌的橋孔通過。

3、船舶開航前,確認全體駕駛員已掌握計劃航線通過橋樑通航條件和通過重點橋樑的注意事項,在汛期應特別關注由於河流水位上漲造成通航淨高變小的.情況,確認本船水線以上高度,對擬通過橋樑必須預留1米以上富裕高度。

4、船舶進入橋樑水域前,應提前觀察橋樑水域助航標誌、橋涵標誌、橋樑倒水尺、水流水位等通航環境情況,必要時派船員在船頭瞭望;應注意觀察橋樑單位發出的限高、限行等預警信息;對通過橋樑安全沒有把握的,應立即停車、倒車,嚴禁冒險通過橋樑。

5、船舶通過橋樑通航孔時,應按照橋樑及水域助航標誌和警示標誌的指引通過;應充分考慮水流、風等因素操縱船舶,保持與通航橋孔橋墩足夠的安全距離。

汛期船舶航行注意事項

1、船舶經過彎曲航道的下方時,要注意不正常水流,下行船舶防止落灣,下水船舶通過狹窄航道,要及早控制航速,防止發生追尾事故。下水船舶禁止淌航,洪水期水流流速大,淌航易造成船舶失控而發生事故。

2、洪水期水流流速增大,上行船舶可根據航經水域水流情況合理配載,嚴禁超載運輸。

3、船舶在經過水流流速與航道夾角較大的水域時,要謹慎駕駛,不可出角過大,避免發生船舶倒頭事故。上行船舶不可過分深入迴流區,以防在駛出迴流時造成打張倒頭。船舶上水航行須追越他船時,駕駛人員要注意與被追越船保持足夠橫距,防止發生船吸事故。

4、船舶要注意洪水期水面漂流的浮木、渣草等,以防浮木打損車葉,渣草堵塞船底閥門。

5、船舶應配備足夠的合格船員。值班人員應注意充分休息,避免疲勞駕駛。非船員及船員家屬未經水上專業技能培訓,水上求生能力較弱,儘量不要讓其隨船。

温馨提醒

廣大船員朋友:汛期來臨,駕駛船舶務必注意交通安全,謹慎駕駛、加強瞭望,錨泊期間加強值守,繫好纜繩,拋好錨鏈,遇到水上險情請及時撥打水上遇險求救電話“12395”。

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2

什麼是汛期

汛期是指江河由於流域內季節性降水、融冰、化雪等引起定時性水位上漲的時期。我國汛期主要是指由於東亞夏季風由南向北推進造成的強降水集中時段,汛期中某些區域集中發生的強降水可能造成部分流域出現洪澇。入汛代表廣東進入降水的集中期,也是雷電、暴雨、大風等強對流的頻發期,容易引起洪澇、山體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汛期何時開始

根據廣東氣象入汛標準,每年3月1日起,如果全省86個人工氣象觀測站中累計有1/2以上站點日雨量大於或等於38毫米,即正式進入汛期。過去30年,廣東平均開汛日期為4月6日。

汛期來臨受大氣環流影響大風、暴雨、洪澇等極端天氣可能會多發。

水位漲落頻繁,水流流速變快。

汛期船舶安全注意事項 第2張
  

汛期的特點

1、降雨強度大

2、降雨範圍廣

3、持續時間長

4、在前汛期中,強對流天氣頻發,容易致災。

進入汛期,疊加惡劣天氣影響,雷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多發,江河水位急漲,極易引發船舶走錨、碰撞、沉沒以及觸碰橋樑等事故。

汛期來臨,水位上漲,流速變快,關於船舶航行安全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加強船舶主、輔機、舵系統,應急系統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執行開航前對航行、通訊、救生、錨機等設備檢查,確保船舶適航。

2、注意通過廣播、電視、高頻、手機短信、VTS等有效途徑瞭解天氣情況,及時收集水位、流量、航道、氣象信息,掌握水位、水流流速、航標有否移位等情況,謹慎航行,合理選擇避風避浪時機。

3、航行時應注意江面漂浮物,防止機舵損毀等意外事故的'發生;充分考慮彎曲、急流航段及橋樑水域的水文特性對船舶操縱帶來的影響,及早控制好船位、船速,謹慎駕駛。

4、通過橋區水域時應根據船舶操縱性能,充分考慮橋樑的淨空高度、航道寬度,汛期水流等通航環境因素影響,提前估算、並認真核實本船是否滿足擬通過的橋樑、架空電纜等跨河建築允許通過的最大高度,留足富餘高度,使用安全航速、謹慎駕駛,落實橋樑防碰撞預防措施。

5、船舶停泊期間應按規定留足值班船員,並加固纜繩系固或拋錨,防止船舶斷纜或走錨發生意外事故;錨泊時注意清理隨水漂流的積壓垃圾、水草,以防積壓過多衝斷纜繩或錨鏈。

6、航運企業、船舶管理公司要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督促船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同時,認真做好關鍵性設備及船舶管理,對船舶提供充分有效的技術指導和岸基支持。

7、轄區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涉水施工設備、器材撤離和加固工作,防止施工平台被淹沒後隨水漂移危及船舶和橋樑安全;船舶航經施工水域,要注意與施工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橫距。

8、渡口經營人要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渡運秩序管理,嚴禁超載運輸旅客。渡船要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嚴格遵守安全航行規定,必要時減少載客量,禁止冒險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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