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小常識

來源:時代範 1.19W

森林防火小常識,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沒有森林就沒有人類。要保護好森林資源,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為此,我們特轉抄這些知識,詣在普及森林防火知識,提高人們的生態及安全意識,下面瞭解一下森林防火小常識。

森林防火小常識1

一、森林火災的危害

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具有毀滅性的後果。森林火災不只是燒燬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和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的作用,甚而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儘管當今世界的科學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但是,人類在制服森林火災上,卻依然尚未取得長足的進展。

二、森林火災的種類及分類

根據森林火災燃燒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災分為三大類:1.地表火 2.樹冠火 3.地下火以受害森林面積大小為標準,森林火災分為以下四類:

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的;

三、森林火災的起火原因

森林火災的起因主要有兩大類:人為火和自然火

(一)人為火包括以下幾種:

生產性火源:農、林、牧業生產用火,林副業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森林防火小常識
  

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吸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故意縱火

在人為火源引起的火災中,以開墾燒荒、吸煙等引起的森林火災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災中,由於吸煙、燒荒和上墳燒紙引起的'火災佔了絕對數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電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災約佔我國森林火災總數的1%。

四、影響火災的三要素

温度、濕度和單位可燃的載量。

五、撲救森林火災

(一)撲火時應如何強化安全措施

強化撲火組織。一是派有撲火經驗的同志擔任前線指揮員。二是臨時組織的撲火人員,必須指定區段和小組負責人。三是明確撲火紀律和安全事項。四是檢查撲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撲火服十分寬鬆、阻燃。五是加強火情偵察,組織好火場通信、救護和後勤保障。六是從火尾入場撲火,沿着火的倆翼火線撲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風打火頭,不要打上山火頭,不要在懸崖、陡坡和破碎地形處打火,不要在大風天氣下、烈火條件下直接撲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處撲火。八是正確使用撲火機具。

(二)脱險自救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區。撲火隊(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旋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二是按規範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按規範俯卧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腳朝火衝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着濕土,把臉放進小坑裏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四是按規範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風猛衝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着火衝。

森林防火小常識2

1、什麼叫森林火災,程度是如何確定的?

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林火發生後,按照對林木是否造成損失及過火面積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災分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它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下)和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

2、森林火災因何而起?

森林火災包括自然火災和人為火災。自然火災主要是雷擊引起,人為火災主要由人為燒荒、燒牧場、煉山造林、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杆、在林內吸煙、野炊、燒烤、上墳燒紙、放鞭炮、槍械守獵、機車漏火、司乘人員亂丟火種等。

3、森林火災責任者將受何種處罰?

在防火期內違章用火的處10元至50元的罰款警告;過失引起森林火災但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並可處50元500元的罰款,特別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4、森林火災的發現與報告?

發現森林火災立即報警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併火速報告就近鄉(鎮)人民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新舟鎮政府的值班電話是:7341081,林業站的電話是:7341013。

5、森林火災撲救主要分哪幾個階段?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撲火特點,撲救森林火災必須遵循

先控制,後消滅,再鞏固;的程序,分階段進行。

(一)控制火勢階段。即初期滅火階段,也是撲火最緊迫的階段。其任務主要是封鎖火頭,控制火勢,把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燃燒。

(二)穩定火勢階段。在封鎖火頭,控制火勢後,必須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撲打火翼(火地兩側部),防止火向兩側擴展蔓延,是撲火最關鍵階段。

(三)火被撲滅後,必須在火燒跡地上進行巡邏,發現餘火要立即熄滅。

(四)看守火場階段。主要任務是留守人員看守火場。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監守12小時,中齡林地起火監守24小時以上,方可考慮撤離,防止餘火復燃。

6、森林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有哪幾種?撲救林火有人工撲打、用土滅火、用水滅火、用氣滅火、以火滅火、開設防火線阻止火災蔓延、人工降雨、風力滅火機、化學滅火、爆炸滅火和航空滅火等基本方法。

7、森林撲火機具主要有哪兩類?撲火機具主要有用於撲滅明火和餘火、開防火線的機具。包括風力滅火機、二號撲火機具、手投式滅火彈,小型水泵、水槍、砍刀、鏟子、鋤頭、耙子和割灌機、油鋸、鋸子、斧子、鋤頭、炸藥等。

8、撲滅森林火災有哪兩種形式?

撲滅森林火災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滅火方法(也稱積極滅火法或進攻型滅火方法);另一種是間接滅火方法(也稱建立防火線隔離法或以守為攻型滅火方法)。

直接滅火方法是使用滅火機具直接與火交鋒,使火停止燃燒。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滅火),不適合猛烈燃燒的大火或樹冠火。直接滅火法採用的機具很多,可以使用機械撲火工具,也可以用化學滅火藥劑、水、土。 間接滅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離帶,如開防火線、挖防火溝、以火攻火等。它主要適用於猛烈燃燒的地表火、樹冠火和難滅的地下火。

9、《森林防火條例》何時頒佈,主要內容是什麼?1988年1月16日國務院發佈的《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10、什麼是三早;三早,就是早發現早出動早撲滅。早發現是指早發現火情,迅速傳遞火情信息。早出動是指撲火隊伍接到撲火信息。早出動是指撲火隊伍接到撲火命令後,迅速到達火場。早撲滅是指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兵力,儘快將火撲滅。;三早是實現打早、打小、打了撲火基本原則和三少(人力、物力投放少,森林火災損失少,直接撲火費用少)的保證。

11、撲救森林火災的戰略有哪幾種?

(一)劃分戰略滅火地帶。根據火災威脅程度不同,劃分為主、次滅火地帶。在火場附近無天然和人為防火障礙物,火勢可以自由蔓延,這是滅火的主要戰略地帶。在火場邊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礙物,火勢不易擴大,當火勢蔓延到防火障礙物時, 火會自然熄滅,這是滅火的次要地帶。先滅主要地帶的火,後集中消滅次要地帶的火。

(二)先控制火災蔓延,後消滅餘火。

(三)打防結合,以打為主。在火勢較猛烈的情況下,應在火發展的主要方向的適當地方開設防火線,並撲打火翼側,防止火災擴展蔓延。

(四)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火勢是在不斷變化之中的,撲火指揮員要縱觀全局,重點部位、危險地帶重點看守,抓住撲火的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力量撲火頭,一舉將火消滅。

(五)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猛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犧牲局部、保護全局的措施是必要的。保護重點和秩序是:先人後物,先重點林區後一般林區;如果火災危及到林子和歷史文物時,應先保護文物後保護林子。

(六)安全第一。撲火是一項艱苦的工作,緊張的行動,往往會忙中出錯,亂中出事。撲火時,特別是在大風天撲火,要隨時注意火的變化,避免被火圍困和人身傷亡。在火場範圍大、撲火時間長的過程中,各級指揮員要從安全第一齣發,嚴格要求,嚴格紀律,切實做到安全打火。

12、撲火安全守則:

1、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

2、撲火隊員必須接受撲火安全培訓。

3、遵守火場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嚴禁單獨行動。

4、時刻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繫。

5、撲火隊員需配備必要的裝備,如頭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撲火機具。

6、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天氣變化,尤其要注意午後撲救森林火災傷亡事故高發生時段的天氣情況。

7、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可燃物種類及易燃程度,避免進入易燃區。

8、注意火場地形條件。撲火隊員不可進入三面環山、鞍狀山谷、狹窄草塘溝、窄谷、向陽山坡等地段直接撲打火頭。

9、撲救林火時應事先選擇好避火安全區和撤退路線,以防不測。一旦陷入危險環境,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設法自救。撲救地下火時,一定要摸清火場範圍,並進行標註,以免誤入火區。

森林防火小常識 第2張
  

10、撲火隊員體力消耗極大,要適時休整,保持旺盛的體力。

13、不得動員哪些人員參加撲火?

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和兒童參加。

14、森林防火責任制的'內容是什麼?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責任制的具體要求:

一是鄉(鎮)級以上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健全穩定,高效精幹;

二是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明確其成員的森林防火責任區,簽訂防火責任狀,加強對火災預防工作的領導,並經常深入責任區督促檢查,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同級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林業和生態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四是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五是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領導及時深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15、三不打,;六不燒;是指什麼?;三不打;指:在山高坡陡、地形複雜、風向多變的物殊條件下,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應組織開設防火隔離帶間接撲打;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羣眾,應由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撲火隊撲打;在複雜危險的條件下,原則上不動用大兵團作戰,應由精幹的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撲火隊實施突擊,嚴禁組織老、病、殘、幼和孕婦參加撲火。;六不燒;用火規定:未經縣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不燒;領導不在現場和沒有設專人負責,不燒;沒打好50米寬以上的防火線,不燒;沒有組織好撲火人員和準備好工具,不燒;超過三級風以上的天氣,不燒;沒通知毗鄰單位,不燒。

16、造成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危險地形。一是在陡坡地帶。當火頭遇到陡坡時,速度會加快,撲火人員躲閃不及易燒傷。二是在窄谷地帶時,火在一處山場燃燒,容易將對面山上的植被點着,撲火人員被火包圍而燒傷。三是在很窄的山脊上修防火線,火衝上來,人容易被燒傷,被嗆着發生意外事故。四是在鞍形山場和破碎的地形處,火受小地形影響所產出的氣流變化,如渦流、亂流對撲火人員造成的傷害。

(二)危險天氣條件。一是乾旱天氣。可燃物一旦點燃難以控制而出現大面積的火災,火的強度大,人容易被火燒傷。二是大風天。火蔓延迅速使撲火人員難以靠近,在火的前方撲火容易發生傷害事故。三是高温低濕天氣。特別是在12:00;14:00,氣温和濕度達一天中的極限,受高温和人體生物鐘的影響,撲火人員戰鬥力下降,容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三)可燃物條件。一是陽面草坡。二是針葉林。三是易燃灌木叢等。

(四)指揮失當。指揮員不熟悉撲火知識和地形,當大火衝上來,不能果斷處置,或是有的對撲火知識有一些瞭解,思想麻痺,對可能出現的意外缺乏應有的警惕,進入和退出火場時,沒有在安全區行軍,一旦被火襲擊,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17、撲火中常見的幾種人身傷害事故?

(一)被火直接燒傷燒死。

(二)窒息傷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氣流後,咽喉產出水腫堵死氣管死亡。

(三)摔傷摔死。 (四)因違反操作規程傷亡。

18、脱險自救方法有哪些?

一是退入安全區。撲火隊(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漩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

二是按規範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點順風火,一邊打兩側的火,一邊跟着火頭方向前進,進入到點火自救產生的火燒跡地內避火。

三是按規範俯卧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腳朝火衝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着濕土,把臉放進小坑裏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

四是按規範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火猛衝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着火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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